芙蓉·小说丨小岸: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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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中篇小说)

文/小岸

1

晚餐六点就开始了,孟佳瑶扫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六点一刻了,偌大餐厅,食客寥寥无几。相熟的朋友大都借此机会约到外面吃饭,主办方提供的自助餐虽丰盛,但对这些文人墨客来说,未免缺乏情趣。他们更喜欢桌餐,一行人围坐在一起,推杯换盏,高谈阔论,尽兴时还会表演才艺,唱曲、吟诗,甚至跳舞、耍拳,场面热闹得很。她有幸见识过几次,知道这些人的风雅与孟浪。

主食居然有“红稠饭”,装在不锈钢保温桶里,冒着腾腾热气。这是一种本地特色饭食,食材简单,红豆、刀豆、南瓜、小米、黄米,混锅煮熟,加入适量蜂蜜、红糖,搅拌均匀,焖成黏稠的米饭,入口软糯香甜。这是孟佳瑶最喜欢吃的,平素在家很少做,比例不好把握,不是煮成一锅粥,就是糊了底,味道总是差了些。她贪婪地往盘子里铲了几大勺,心满意足地想,晚上只吃这个就够了,其他菜肴都成了陪衬。

旁边取餐的男士笑问:“这东西好吃吗?”她头也没抬地说:“好吃,如果您喜欢甜食的话,不妨尝尝。”对方大概对甜食不感兴趣,听完她的介绍,并没有取餐的意思。她留意到他餐盘里的内容:寡淡的秋葵、山药和紫薯,几块嫩白的清蒸鱼,还有一个杂面馒头。看来,这位先生熟谙养生。孟佳瑶的养生概念向来淡薄,被斥为垃圾食品的那些食物,譬如各式腌菜、甜点,还有油条、麻花,偏偏都合她的胃口。明人李渔曾说,若是想吃什么食物,身体里必是缺了这种东西。此话甚得她心,常常拿来挂在嘴边,聊以自慰。

取餐后,她坐到角落一个安静的位子,专心致志对付一大盘“红稠饭”。适才同她搭话的男士也端着餐盘走过来,殷勤地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当然。”她未免诧异,旁边空桌子那么多,这人却非得跟着她挤到角落来。

她抬起头礼貌地微笑,并且主动拖出旁边一把椅子。男人点头致意,她却愣住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竟然是宋言。尽管他的样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她还是认出了他。没错,就是他,瘦得仿佛竹竿一样的小伙子,成了一个膀阔腰圆、头发稀疏的中年壮汉。她错愕地张着嘴,良久合不拢。刚才取餐的时候,她一点没觉察到跟在她身后的男人就是宋言,这太让人意外了。

他胸前挂着嘉宾牌,显然是来开会的。会前做过安排,参加这次活动的都是文艺界名流,知名学者、作家、评论家,还有青城籍的其他艺术家。宋言怎么会参加呢?哦,她忽然想起来了,宋言现在是画家,瑞瑞告诉过她的,她怎么忘了呢?瑞瑞说宋言现在颇有名气,一幅画能卖到六位数的价钱,她当时听了心里还酸溜溜的,怎么竟然忘了?若是早点记起来,她就应该想到宋言有可能参会,最起码也会认真看一眼参会名单,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措手不及。

这几年,她记忆力严重衰退,嗜赌成性的丈夫屡教不改,在外面欠下一大笔赌债后,偷偷借了高利贷。直到债主凶神恶煞逼上门,她才知道这件事。哭过骂过之后,只好卖掉家里的房子抵债。即使这样也不够,拆东墙、补西墙,亲戚朋友都借遍了,沉重的外债像一根结实的尼龙绳,紧紧勒着她的脖颈。现在,就连儿子想吃排骨,她都得反复掂量一番才去买。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她的人生被这桩倒霉的婚姻折磨得灰头土脸,若不是为了孩子,她一度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丈夫是在婚后五六年染上赌瘾的,那时她就想过离婚,母亲拦着不让离,说孟家是书香门第,从没出过离婚的先例,不能坏了家风。说来可笑,三代以上的读书人家才有资格称为书香门第,他们家只不过因为父亲是一名中学教师,就被母亲自作多情地冠以“书香门第”之称。母亲一生最爱面子,张口闭口怕人笑话,仿佛离婚是奇耻大辱。为了打消她离婚的念头,苦口婆心说女人离婚不值钱,走一处不如守一处,况且还有个儿子。又举例说那些离了婚带着儿子的女人想再嫁个称心如意的丈夫,简直比登天还难。这话也有道理,于是,就这么年复一年地拖着、耗着,转眼到了这把年纪。如今,母亲自觉理亏,每次见了她都小心翼翼。这几年,背着两个哥哥,偷偷接济了她不少钱,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其实,母亲反对是一个原因,关键还是她自己优柔寡断。丈夫是体校教练,曾经的篮球运动员,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每次输了钱,回到家都会痛哭流涕,发誓痛改前非。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明白,赌博就像吸毒,根本改不了。他就像一颗不稳定的炸弹,冷不丁什么时候轰然一响,炸得她头晕目眩。有时候,她不禁恶毒地想,守着这样一个丈夫,倒不如守着一个死人呢。一个死人,就算赚不回一分钱,至少不会欠下外债吧?回到家,看到他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看到儿子亲热地喊他爸爸,她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愧疚。除了赌博,他算是一个好丈夫。勤快、爱干净、不抽烟、不喝酒,几乎承揽了所有的家务活。然而,天知道,她宁愿他懒惰邋遢,哪怕跑到外边拈花惹草呢,都好过动辄输得精光,把家里害得一贫如洗。这种狼狈不堪的日子加速了她的衰老,也损害了她的脑细胞,破坏了她的记忆力,让她在四十出头已如老妇般丢东忘西。最狼狈的莫过于有一次,A同事嫁女,B同事因故没去参加婚礼,通过微信给她转了一笔钱,委托她捎去礼金。她收了人家的钱,转眼却忘了这码事。通常捎了礼金没赴喜宴的,事后会收到主人回礼,诸如两包喜烟、一张购物卡之类。B同事未收到A同事回礼,难免背后嘀咕,好事者便把这话传给了A同事。这下好了,A同事与B同事当面对质,她作为始作俑者,难辞其咎,简直羞得无地自容。她解释自己忘了,是无心之错,这当然是真话。可是,大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怎么想的就难说了。尤其是不少人知道她的经济状况堪忧,负债累累,她的脸真是丢到大街上去了。

“怎么了?是不是不记得我了?”宋言慢吞吞地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倒宁愿自己真如他所说,不记得了,或者干脆佯装不记得了?她木木地盯着他,眼前浮现出这个男人年轻时的样子:长胳膊长腿,穿咖啡色皮夹克,深蓝色牛仔裤。一双黑亮的眼睛,笑的时候,露出雪白的牙齿。他的笑容明亮、腼腆,就像一束温暖的光,曾经短暂地照亮她的青春。她苍白的青春因为他的出现,有了些许颜色,虽然那颜色算不上鲜艳。然而,倘若没有这抹颜色,她的青春就更加乏善可陈、黯淡无光了。对她而言,宋言这个名字,不指代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抽象的图腾,关于青春和爱情的图腾。他是她的初恋,他们短暂地相处过。她刻骨铭心爱过,为他流过眼泪,也咬牙切齿恨过。最终,云淡风轻地遗忘了他。她铭记于心的,只是身陷爱情之中的那一小段光阴,那种隐约的欢喜、心跳、牵手时的激动,笨拙的拥吻,分手后的失眠,对着黑漆漆的窗户,用手指在玻璃上写下他的名字:宋言、宋言、宋言……她忽然笑了,往事像叶片积了厚厚的一层,风吹过,落叶翻飞成舞,全部成了风景。那些眼泪、伤心、失望就像做戏一般,也许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爱他,她迷恋的只是“爱情”本身,那是每个青春期的少女都幻想过的东西。

“当然记得,你是宋言嘛。”她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一下,想离他远点。还是别装了,明明记得的。

她一边吃饭,一边悄悄打量他,越看越觉得陌生。脖子上的赘肉堆积出厚厚的双下巴,发际线移到了后脑勺,露出过于空旷的额头,与记忆中那个清俊的年轻人完全是两张面孔。她暗自掐算他的年龄,是啊,也是有了年纪的男人了,当然得是现在这个样子。她年少时迷恋过的乖乖虎苏有朋都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小老头了,人家还是明星呢,何况宋言一介草民,岁月和光阴怎么会放过他?他都如此判若两人了,自己在他眼里岂不是更不堪?想到这里,她顿时不安起来,低头检查身上的穿着是否太潦草了——起了毛球的卡其色开衫,黑色长裤,她图舒适,高跟鞋都没穿,脚上是一双中年妇女偏爱的牛筋软底皮鞋。她不禁懊恼,即使生活捉襟见肘,她一向也是注重仪表的,偏偏今天没当回事。

青城素有文献名邦之称,新建了一座颇具规模的文化园林,借文化园林开幕剪彩之际,特举办隆重的文化旅游节,为期三天,邀请了青城籍的文艺界名流回乡参加。恰逢一位本地作家写的长篇小说得了大奖,引起轰动。旅游节期间,专门为作家召开作品研讨会。

为了筹办这个活动,市里成立了工作组。工作人员都是从基层文化单位抽调的,孟佳瑶是其中之一。这几天,她早出晚归,过于疲累了,才对自己松懈了。

“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这么多年没见了。”

“呵,你比以前胖多了,该减肥了,我差点没认出来。”她夸张地笑着,借以掩饰内心的慌乱。手心微微出汗,脸颊大概也红了。该死!她心里暗自咒骂,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骂的究竟是自己,还是眼前冒出来的这个人。严格地说,宋言并非青城人,他只是在这里工作过几年,成名之后便被冠以“青城走出去的画家”。他是怎么成为画家的?孟佳瑶一无所知,她只记得他擅长弹吉他,最拿手的一支吉他曲是《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名字又长又拗口,她却铭记了许多年。那次,瑞瑞之所以提起宋言,就是因为这支吉他曲。

瑞瑞是孟佳瑶最好的朋友,少时,两家是前后排邻居,两人从十几岁厮混到现在,彼此熟稔得就像自家屋里的一件摆设。读中学的时候,她们居住的小区拆迁,各自搬到不同去处,然而,两人的友谊从未间断,仍旧好得“合穿一条裤子”,这是孟佳瑶母亲对二人关系的评价。嘿,岂止合穿裤子,她们连内裤、袜子都交换过。闺中少女的友谊,不分彼此。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几年前,她卖了房子替丈夫还债,落魄无助之际,是瑞瑞主动把自家闲置的旧公寓低价租给了她。她现在住的就是瑞瑞的房子,还是学区房,若是租给外人,租金要多一倍不止。为此,她心存感激,总觉得亏欠了瑞瑞。她常常感到庆幸,这辈子能够拥有瑞瑞这样一个好朋友,是她最大的福气。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可以失去爱情,却不能没有友谊。她和瑞瑞隔段时间就会见面,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去美容院。两人只要凑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这些年,她被丈夫折腾得手头拮据,很少去美容院了,总是瑞瑞主动约她,还说:“用我的产品吧,买多了,快过期了。”有一次在美容院,俩人并排躺在美容床上,瑞瑞向她推荐一部最新的韩剧。从小到大,她俩的品位保持着惊人的一致,从少时的琼瑶,到现在的韩剧,从早年的健美操,到如今铺天盖地的广场舞,二人都是忠实的热爱者和实践者。

“《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挺好看的,我全部下载了,回头拷给你。”瑞瑞推荐的韩剧令孟佳瑶小小地吃了一惊,“这,这不是吉他曲吗?你是不是弄错了?”

“没错,就是这个,女主是个吉他手,故事发生在西班牙,所以叫这名。”瑞瑞对孟佳瑶的情感世界知根知底,自然理解她的意外,“你是不是想起宋言了?那小子当年弹的吉他曲挺好听的,最拿手的就是这支曲子吧,我一看这部电视剧就想起他了。你知道吗?宋言现在是画家了,据说他的画卖到六位数了。”

“你怎么知道的?”她再次感到惊讶,记忆中的宋言除了会弹吉他,似乎没有别的爱好。

“我女儿学画嘛,关注了一堆与美术相关的公众号,有篇文章介绍宋言。我本想转给你看的,一时忘了。”

“提他做什么?”这个消息对孟佳瑶来说,就像走路不小心踩到污水,溅起的泥点子弄脏了裤脚。“管他妈的六位数还是七位数,跟我有屁的关系?”她很少说脏话,只有在瑞瑞面前才会小露狰狞。在外人,甚至家人面前,她总是尽量维持一个小知识分子的体面。夫妻吵架时,对丈夫说的最恶劣的话也不过就是“你真恶心”“你真不要脸”“你怎么不去死”。瑞瑞不一样,瑞瑞也喜欢说脏话,经常㞗长毛短挂在嘴边,说得开心,她听得也过瘾。瑞瑞父母离异,自幼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用孟佳瑶母亲的话说,这孩子缺少家教。幸好瑞瑞学习成绩不差,母亲才没有干涉她们的交往。遗憾的是高考那年,瑞瑞成绩滑坡,什么也没考上。落榜后的瑞瑞做起了小买卖,开过服装店、网吧、餐馆,是一个商海里沉浮的小老板。虽然算不上富商巨贾,却比一般工薪阶层强得多。瑞瑞丈夫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工人,凡事都听瑞瑞的。如果说瑞瑞的人生有什么缺憾的话,就是没有自己的孩子。据说,她的子宫壁薄得就像一层纸,留不住胎儿,习惯性流产。寻医问药许多年,中药西药吃了一箩筐,仍旧没用。最后死了心,抱养了一个乡下超生的女婴。她和瑞瑞走的是两条截然不同的路,高考时,沾教师子弟的光,加分考取青城师院。毕业后,当了几年老师,后来找机会调到了文化馆。无奈婚姻不幸,所嫁非人,如今境遇,竟远不如瑞瑞了。

2

“我一眼就认出你了,你端着盘子取餐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的样子没怎么变。”宋言说。

怎么可能没变?她知道这是客气话,通常恭维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都用这套,仿佛“你的样子没怎么变”就是对中年妇女最大的褒奖。她有自知之明,这么多年,她没变的只有体重,这是她唯一令瑞瑞羡慕的地方。瑞瑞婚后养尊处优,这几年越发胖得像个发面馒头。她则还像从前一样消瘦,她属于吃不胖的体质,当然,和生活压力也有关。她宁愿自己胖一些,少女的瘦是苗条、纤细、亭亭玉立;中年妇女的瘦是失了水分的干柴棒,一点美感也没有。

“你什么时候到的?”她终于找到一句得体的回话。

“下午刚到,离开青城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回来。这里变化挺大,我记得穿心河以前脏兮兮的,现在治理得不错,河堤两岸的柳树真漂亮,真有那么点‘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感觉呢。”宋言迫不及待地扔出一堆话,没等她回应,继续说,“按说,这样的活动我不应该参加,你知道,我是画画的,又不做评论,更不懂小说,但我想借这个机会回来看一眼,青城是我的半个故乡,虽然总共没待几年,但我常常想起这里,经常在梦中回到这里。”他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似乎担心她不相信自己的话,补充了一句:“真的,不骗你。”

“应该回来看看。”她敷衍,心想,你就是骗我也无所谓,没人在乎你说的话是真是假。

“是啊,如果不是这个机会,我恐怕也不会回来呢。我在这里没有朋友,除了你。当年的领导都退休了,同事也没什么来往,这次回来,我没跟任何人提起。”

真把自己当人物了!我们算什么朋友,如果不是正好碰上了,你还会记得我这个人吗?宋言仿佛猜到她的心思,解释道:“你别不信,我一来就打听你了,就这么巧,他们说你也在会上呢。”

“难怪你早早就认出我了。”她嘴角浮起嘲谑的笑,若非提前知道她在场,他恐怕也不会认出她吧。当年的二八佳人,如今的柴门旧妇,简直是云泥之别。

“你以前不是当老师吗?怎么改行了?”宋言转移了话题。

“不喜欢教书,听不得课堂上学生的聒噪声。”她用手指揉了一下太阳穴,“我有神经衰弱的毛病。”

“哦,你的病好了吗?”他语气关切,凝神望向她。

“什么病?”她满脸疑惑。

“瞧我……弄错了,弄错了,对不起。”他小心地赔着笑,又看了一眼她盘子里的食物,“我去拿点水果吧,你想吃什么?”

“不用,不用,我自己去拿。”她急忙站起身,去取水果,趁机躲开,平息一下起伏不定的心情。

他弄错什么了?为何脱口问起她的病?她有什么病?她被宋言这句莫名其妙的问话弄蒙了。看来,他是把她和别的女人弄混了。除了她,他在青城还交往过其他的女友,她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变得更坏了。她很想给他一点难堪,就这样忽然走掉,明天会场见到也装不认识,不给他任何开口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一生大概仅此一次,错过可就没有了。凭什么她要与他冰释前嫌?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妈的,他算老几?他当初是怎么对她的?她为他流过多少眼泪?难道这些都忘了吗?她简直就要这样做了,迈开腿径直朝大门走去。

“孟姐,吃完了?”同事小张喊住了她。

“嗯,再拿点水果,你才吃吗?”她停下脚步招呼,鬼使神差跟在小张身后去取餐。她还是心肠不够硬,没有勇气一走了之。这其实不是心肠硬不硬的问题,而是性格的原因。她总是这样,做事犹豫不决,踌躇不定,等到回过味来,已经失去了主动权。

水果种类看上去丰富,但也就是常见的西瓜、菠萝,还有杧果、葡萄等。她各样拿了一些,分别装在两个盘子里。

“孟姐,你坐哪里?”小张端着餐盘追着问她。

“那边,碰到一个熟人。”她示意宋言坐的方向。

“你认识宋老师?”小张声音抬高了八度,“我喜欢他的画,他的画很有特点。”

宋言这么有名吗?她不禁讶然自己的孤陋寡闻。她担心宋言听到这边的动静,压低声音:“是的,以前认识。”

“太好了,我一会儿也想坐过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她匆匆丢下小张,端着果盘朝宋言走去,心里灰灰的,每个人都在向前走,或多或少实现了曾经的理想,只有她原地不动。不,岂止原地不动,根本就是不进则退,蜗牛一样,缩在壳里。

“怎么拿这么多?吃不了。来,你也一起吃,我记得你爱吃葡萄,你还记得去我们单位偷葡萄的事吗?”宋言言笑晏晏。

“不记得了。”她摇摇头,“我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不会吧?”宋言不相信她会忘记,她当然不会忘记。他知道她在撒谎,她也知道他知道自己在撒谎。这话就像绕口令,往事就像腐烂的水草,沉入水底。她无意打捞它们,更不想被它们纠缠。可是,它们一直都在,挥之不去。

那时候,宋言在市总工会上班,一栋灰色小楼,爬满常春藤。密密麻麻的绿色覆盖着灰色外墙,充满岁月的沧桑。院子里种着许多树,女贞、梧桐、洋槐、胡杨,最受瞩目的莫过于一条葡萄架搭成的长廊,夏秋时节,廊下垂挂着一串又一串沉甸甸的葡萄。门卫养着一条棕黄色土狗,那条狗极其敬业,日日在院子里巡逻,一伺发现有人觊觎葡萄,便狂吠不止。久了,再没人敢打那些葡萄的主意。每年中秋节,机关楼里的工作人员都能分到五斤熟透的葡萄,那是工会特有的福利。

彼时,孟佳瑶正在青城师院读书。青城师院与市总工会一墙之隔,同在南岭街。同学们早知道工会大院种着葡萄,垂涎已久,苦于门禁森严,土狗挡道。有个顽劣的男生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包耗子药,塞进肉包子隔墙扔进工会大院,生生把那条狗毒死了。这件事惹出一场风波,工会领导专门去学校交涉,无奈证据不足,没人能证明毒死狗的是师院学生,此事不了了之。

眼看葡萄成熟了,没有了那只碍眼的土狗,饱满多汁的葡萄必定手到擒来。寝室里,大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么多人一起翻墙偷葡萄,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派谁去合适呢?真正行动的时候,谁也不吭声了。有人提议抓阄,宿舍五个人,五张纸条,四张是空白的,只有一张写着一个“去”字。不巧的是,她抓到了那张有字的纸条。若不去,她就成了破坏游戏规则的人。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上阵,也许那就是她和宋言的缘分。

到了晚上,几个室友蹲守在墙根下,有放风瞭哨的,有帮助她爬墙上树的。她揣着一把小剪子,斜挂一只背包,趁着夜色,跳进工会大院。秋夜清凉,树影婆娑,偌大的院子静寂无声。她准确找到了葡萄的位置,兴奋地剪下一串又一串葡萄。就在大功告成,预备原路返回时,却被院子里散步的宋言发现了。

“你是什么人?”他站在昏暗的树影下,厉声质问她。他的样子像一尊生硬的石像,冰冷的声音里却透出绵软的质地,仿佛那冰冷只是用来伪装自己和恐吓别人的。

“叔,叔叔,对不起,我不是坏人。”她误以为是门卫。

“你是师院的学生?难道那条狗是你毒死的?”他的声音陡然凌厉了,流露出愤怒和不满。

“不,不,不……天地良心,我发誓,狗的死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惊出一身汗,这时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他揪着不放,闹到学校,毒死狗的罪名说不定会扣到她头上。她会受处分,这还是轻的,焉知不会被开除?

“你怎么进来的?”他语气缓和了一些。

“翻,翻墙。”她实话实说。

“你走吧,怎么进来的就怎么走,别让门卫看到。要不然,连我也帮不了你。”

原来不是门卫,她松了口气。这么晚了,机关大楼里上班的人都回家了,他怎么还在院子里逡巡?难不成他和她是一路人?都是为了廊下飘香的葡萄?

“你,你是谁?”她壮着胆子问了一句,“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吗?”他一下子就猜中她的心思了。

“我,我没那个意思。”

“你快走吧,以后别再来了,为了几串葡萄,冒这个险,不值得。”他像个长者一般谆谆教诲,“真想吃,就去街上买嘛。”

“我知道错了,谢谢大哥。”月光下,她看清了他的脸,分明是一个年轻人。

“刚才还叫叔叔呢,怎么改口了?”他有意挑衅她。

“对不起。”

“没关系。”

两个人说完都笑了,在这样的场合,这两句司空见惯的客气话显得异常滑稽。按说,她是行为不检的偷窃者,可她一点也不怕他,他生就一张人畜无害的面孔。

“这些葡萄。”她为难地看着包里的葡萄。

“带走吧,反正已经摘下来了。”

“太好了,谢谢。”她从鼓鼓囊囊的包里掏出一串递给他,“你们院的葡萄真甜,比市场上卖的好吃。”

“是的,专门请了农科所的专家培植的,听说是从国外引进的品种。你快走吧。”他再次催促她,许是担心门卫发现后,他会背上窝藏小偷的嫌疑。

他一路把她送到墙根下,望着两米高的围墙,面露疑惑:“你是从这儿跳进来的?这么高,你怎么爬上去?”

“我自有办法。”

她把背包移到身后,麻溜地攀上了近旁一株高大的法梧。

“小心点!”他惊呼,话未落音,她已经有惊无险地从法国梧桐的枝丫间跃上墙头,像一只身手敏捷的猴子。

“你叫什么名字?”眼看她就要消失在黑暗中,他急切地追问。

“你呢?你叫什么?”她狡黠地反问。

“我叫宋言。”

“孟佳瑶。”说罢,她便跳下了墙头。

3

小张端着餐盘走过来,孟佳瑶招呼小张坐下,并向她介绍:“这位是宋言老师,他可是从咱们青城走出去的艺术家。”

“您好,宋老师,很高兴认识您。”小张笑盈盈地伸出手。

“谢谢。”宋言站起身,礼貌地与小张握手,回头看了一眼孟佳瑶,“我吃好了,先走了,你们慢用。”

“好的,您慢走。”小张面露失望。

“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刚才看你们聊得挺好的。”宋言走后,小张不安地说。

“没有的事,你多心了。”她连忙安慰小张,同时站起身,“我也吃好了,先走了。”她从盘子里抓了几颗葡萄,抟在手心,仿佛握着一把过往的岁月。

偷葡萄事后不久,她和室友在花溪公园打羽毛球,又一次碰到了宋言,两个人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他们就像一对老朋友,沿着公园的湖泊散步。宋言告诉她,他家在外地,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工会宣教部工作,平时吃住都在单位。“没意思!”他这样评价自己的职业。远处的凉亭里有人在弹吉他,悠扬的乐曲断断续续飘了过来。

“我弹得比他好。”他忽然说,一点也不谦虚。

第二天,她就领教了他的水平。他背着吉他早早来到花溪公园,她已经在约好的凉亭翘首等待。她让他弹一曲《爱的罗曼史》,时下最流行的曲目。他笑而不语,自顾摆好姿势,低头弹奏。曲声仿佛流水跃过石涧,晨曦中,小鸟扑打着翅膀。又像是细雨敲打青翠的树丛,时而急促,时而纾缓。音乐细胞不足的她半天才听出异样,这支曲子不是《爱的罗曼史》,但是更好听、更悠长、更深远。在这个寂静的早晨,每一个音符都像从黑暗中破土而出的嫩芽,拨动着她的心弦。一曲终了,她依旧沉浸在音乐打造的梦幻世界,一时不能自拔。

“真好听。”她几乎陶醉了,望向宋言的目光仿佛冬季里的炉火,闪耀着热烈的光芒。

“这支曲子名叫《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被称为吉他中的金曲。音乐不分国界,只要能够打动人心,就会成为永不衰落的经典。”宋言安然地享受着孟佳瑶崇拜的目光,脸上的表情矜持而得意。

临别时,宋言邀请她周末看电影,她丝毫不觉得意外,仿佛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再见面的时候,他送给她一盘磁带,《世界十大吉他金曲》,蓝色封面上印着《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年轻的爱情就像一场恰逢其时的雨,适时落下。那之后,很多个傍晚,她都会从学校溜出来与宋言约会,两个人徒步走遍了青城市的大街小巷。

她迫不及待地把宋言带去给瑞瑞看,在那间十几平方米的服装店,瑞瑞送给宋言一条灯芯绒休闲裤。她至今记得那条裤的颜色,烟黄色,质地厚实、挺括。宋言非要给钱,瑞瑞执意不要,两个人急赤白脸,一番争执拉扯。她倚在店门口,看着二人的表现,脸上挂着满足而欣喜的笑容。瑞瑞当时也有男朋友,叫什么来着?姓高,想起来了,高阳,长着浓密的络腮胡,像个帅气、英武的西域人。瑞瑞很喜欢他,经常在她面前讲述高阳的零零碎碎。她也不甘落后,张口闭口总是宋言。两个人比赛似的,瑞瑞说高阳如何如何,她必说宋言如何如何。那段时间,她们的话题除了这两个男人,再无别的。

周末,四个人骑着自行车去郊游。秋天,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树林里铺满厚厚的落叶,像一块块斑斓的地毯。他们在收割过的田野发现了几只红薯,宋言和高阳捡来了柴火,在土里挖了个洞烤红薯。没等烤熟,他们就急不可耐地扒出来,一个个吃得满嘴满脸都是土。瑞瑞用她的傻瓜相机拍下不少合影,洗相片的时候,胶卷却曝光了,一张相片也没留下。瑞瑞忧虑地说,这是不祥之兆。果然,无论是她和宋言,还是瑞瑞和高阳,最终都没能修成正果。

冬天刚刚过去,寒假结束,开学不久,宋言对她的态度就变了。他不再主动去学校门口等她,每次见面,都是她巴巴跑到工会门房给他办公室打电话。门卫记住了她,一见她探头探脑走过来,就主动拿起电话:“小宋,你对象来了。”她是小宋的对象,这称谓令她心动而羞怯。然而,这心动而羞怯的称谓很快就不属于她了。

夜晚,相伴散步的时候,他不再牵她的手,不再搂她的腰。他克制、冷淡得像一个陌生人。他心事重重,一路走,一路沉默,再不像从前那样侃侃而谈。

“你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他淡淡回应。

他一定是碰到什么事了,她不知道原因,专程跑去问瑞瑞,让瑞瑞帮她出主意。瑞瑞冷静地问她:“你们睡过没有?”

“没有。”

“那就好,反正你也没吃亏。按我的经验判断,他看上别人了,想和你分手。”

“那怎么办?”她快要哭出来了。

“没出息,为了一个破男人。”瑞瑞教训她,“我要是你,就先把他甩了。与其让他抛弃你,不如你先蹬了他。”

“可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对我?”

“男人嘛,喜新厌旧,说不定碰上更好的对象了。”

“如果是别的原因呢?也许他只是心情不好,工作不顺利,说不定家里出了什么事。”她替宋言想了许多借口。

“那就试试吧,你主动提分手,看他什么态度,如果他不想离开你,自然会挽留你的。”

瑞瑞的话有道理,她决定试一试。“被抛弃的女人,一无所有。”这是某女诗人的一句诗。她不想成为一个被抛弃的女人,就算自欺欺人也要先下手为强,日后说起来,也是她把他“甩”了。这是最坏的打算,也许事情没那么糟,也许他并不想分手,他会质问她原因,并且真诚地挽留她。经过这场风波,他们的感情一定会更上层楼。这就像一场赌局,只不过参与赌博的只有她自己,无论输和赢,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游戏。

春寒料峭的夜晚,孟佳瑶再次约出了宋言,按照瑞瑞教给她的办法,主动提出了分手。

“我们分手吧。”路灯下,她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敢看他的脸。

“哦,也好,我尊重你的选择。”宋言回答得很快,几乎没有停顿,像是怕她反悔似的。她的心一沉,知道自己输了。

她武装起面孔,抬起头,努力露出得体的微笑。他的表情没有迷惑,没有惊讶,而是如释重负。一个棘手的难题,终于找到了解决的方案。原来他一直在等她开口,他大概都等得不耐烦了。果然是个人畜无害的好孩子,不忍心泼她冷水,给她难堪,而是要让她主动提出分手。很久以后,她才意识到这个男人的可贵。就像金庸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我们之间不合适,祝你幸福。”她继续微笑着说。

“我也祝你幸福。”

“谢谢,我走了,再见。”

“再见。”

这时候的“再见”其实就是“再也不见”。两个人礼貌地道别,转过身,她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继续朝前走,头也不回。她知道他一定在背后看着她,越发挺胸昂头,眼泪一串一串落下来,她不敢伸手去揩,唯恐被他窥出端倪。

再没有比“祝你幸福”这四个字更可笑的了,还有一首意思差不多的流行歌《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分手后肯这么想的,一定是负心的那个人。被辜负的一方恐怕只会暗自诅咒,你的人生没有了我,从此与幸福绝缘。你的“好”必得和我在一起才有效,同沐春光,共享秋月。离开我,最好头长疮,脚流脓,万事难如意,心想事不成。

那天夜里,她没有回学校,而是独自一人去了公园,绕着湖泊走了一圈又一圈。这段恋情始于秋季,末于初春,不过几个月。她甚至没见过宋言夏天时的样子,关于他的全部记忆都是沉甸甸的深色,棕色外套、墨色棉夹克、咖啡色羽绒服。她也一样,两个人在一起时她穿得最多的一件衣服就是暗红色羽绒服,长及膝盖。北方的冬天,严寒干冷,每个人都被包裹在鼓鼓囊囊的棉服里。她穿短裙最好看,那双笔直漂亮的长腿,竟没来得及在他面前展示。她或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他,她心里的难过,更多的是因为羞恼与不甘。凭什么?他竟然这样对她?凭什么?他竟然看不上她?明明是他先向她示好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到底哪儿做错了?若论家世,她父亲是教师,就像母亲标榜的,她出身书香门第。若论相貌,她虽非国色天香,却也清秀俊俏。无论哪一点,她都自信配得上他。然而,他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变心了。

她对着刚刚解冻的湖水发呆,刹那间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跳下去,跳下去,所有的烦恼不复存在。晨练的人最先发现她的尸体,惊慌失措,奔走相告。警车呼啸着穿过街巷,穿着白大褂的法医戴着口罩冷静地摆弄她湿漉漉的肉身。她被盖上一层薄薄的白布,送入比湖水更加冰冷的太平间。母亲痛不欲生,瑞瑞泪流满面,宋言背上始乱终弃的罪名。严格说,他对她并未曾“乱”,两个人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也就是蜻蜓点水般的亲吻,连缠绵都谈不上。但是,旁人怎肯相信?她的名字也会传遍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成为无数陌生人舌尖上的谈资。真是太丢人了,想到这儿,她忍不住笑了。当然不能这么做,永远不能这么做,为了这个男人不值得。不,不是为了这个男人不值得,而是为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值得。再没有比殉情更愚蠢的事情了,她想起邻居家的女儿,失恋后,吞安眠药自杀。死神带走她之前,她在床上遗留下一大堆排泄物,整具身体浸泡在臭气熏天的屎尿堆里,整栋楼的人都闻到了。这就是殉情的榜样,她相信,只要有人和她一样目睹过类似的情形,就永远也不会做出殉情的蠢事。

天色微亮,她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学校。室友起初还起哄,问她夜不归宿去了哪里,但是,她们很快就发现她脸色不对,冻了一个晚上的面颊红得就像涂了胭脂。她衣服也没脱,钻进被子里,蒙头大睡。到底年轻,体质好,一觉醒来,恢复了体力。她告诉室友,她的恋爱结束了。她编了个不甚高明的谎言,说宋言父母让他调回家乡,长痛不如短痛,为了成全他的孝心,她主动选择了分手。

“他让我和他一起走,怎么可能呢?我妈妈断不肯让我远嫁的。”她抹着眼泪,说得就和真的一样。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大家安慰她。

没多久,她也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南岭街。开始实习,很快毕业。她再也没见过宋言,这个人和他的名字一起丢进了时光的深渊。他的消息都是瑞瑞零零星星告诉她的,瑞瑞通过宋言的关系结识了他的领导,成功地往总工会销售了一批作为福利发给员工的西装,赚了不少钱。也是从瑞瑞嘴里,她知道宋言调走了,当年的谎言一语成谶,只不过他不是回了家乡,而是去了北京。这个人于她,终究是皮不粘肉不连的陌路人。她后来陆续谈过几次恋爱,最长半年,最短几个月,全部都无疾而终。宋言给她留下了后遗症,她总是无意识地拿他们和他相比,的确,没人比得上他。狗熊掰玉米,一个不如一个。要么粗陋肤浅,要么吹嘘自大,要么精明市侩。他们无一例外,认识几天就动手动脚,小兽一般急不可耐,不懂克制,毫无修养。她再也没有碰到过“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男人。命运就像故意给她挖了一个坑,跌进去之后,再也爬不上来。二十九岁那年,同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吴林飞。无论年龄还是职业,都与她比较般配。就这个吧,仿佛是在商场里挑东西,左挑右选,看花了眼。挑得不耐烦了,随手捡起一个。她带去给瑞瑞过目,瑞瑞评头论足一番,长得不错,挺精神的,就他吧。好吧,那就这个吧,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加上母亲催婚,她和吴林飞认识一个月就领了结婚证,她最终为自己的轻率付出了代价。

4

“孟佳瑶。”

有人喊她的名字,循声望去,没错,正是宋言。他坐在大厅会客区的黑皮矮沙发上,像是专门在等她。她站着没动,大厅人来人往,等会儿小张吃完饭出来看到了,说不定又会凑过去。她看出来了,宋言似乎不愿和陌生人交谈。就在她犹豫是否过去的时候,宋言已经起身,大步朝她走来。

“到我房间坐会儿吧?好不容易碰上了。”他向她发出邀请。

“好吧。”她答应了。

好不容易碰上了!这话说得好。他们早已渐行渐远,这场不期而至的活动,却给了他们重逢的机会。有一句流传甚广的电影台词: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她一直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然而,此刻,她唯一想到的竟是这句话。

她生出一丝奢望,向他索要一幅画。瑞瑞说的,他的画值六位数呢。她现在太需要钱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能送我一幅你的作品吗?我听瑞瑞说,你的画很值钱。”她干脆利落地开口了,像个厚脸皮的掮客。

“瑞瑞?”

“你不记得她了?”

“当然记得,那个卖服装的女老板,你的好朋友。”

“对,就是她。”

“我的画并不值钱,有价无市,你懂吗?”

“不太懂。”

两人边走边说,进了电梯。

“你作一幅画需要多久?”

“快的话,几个小时。”

“慢的话呢?”

“几个月也是有的。”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可以送我一幅你的画吗?”

“当然,如果你真想要的话。”他笑着补充,“但是,别指望它真能卖到钱,我没那么大的名气。”

“我不会卖的,我给儿子留着,说不定以后就值钱了。”

“你有孩子了?”他瞪大了眼睛,露出与他年龄不太相符的天真。

“我都多大了,有孩子很奇怪吗?”她不免觉得好笑。

“不是,不是,我只是随口问问,先生做哪行?”他殷勤地打问。

“体校教练。”她淡淡地回答。

提起丈夫,她心灰意冷,神情和口气一下子松懈了,像泄了气的皮球。他似乎觉察到了,没再继续问下去。

进了房间,他忙着烧水沏茶,她则客人似的端坐在沙发上。她决定送他一件礼物,毕竟他答应送画给她。投桃报李,人情往来,送什么好呢?她想征求一下瑞瑞的意见,想到这儿,拿出手机,趁他不注意,拍了张他的侧影,通过微信发给瑞瑞。瑞瑞很快回复了:“什么鬼?”她故意卖关子:“你猜。”

宋言端着两杯茶走过来,说:“我自己带的茶,你尝尝。”

她接过,放在茶几上。透明玻璃杯里的茶叶徐徐翻滚,沉入水底,继而又像一根根针似的竖起来,悬浮在杯中。

“这是什么茶?”她是个茶盲,素无饮茶的雅兴。

“君山银针。”

“你喜欢喝茶?”

“是的,茶和烟酒咖啡一样,都是有瘾的,染上了,很难戒掉。”

“我不喝茶,也不喝咖啡。”她再次揉了一下太阳穴,“神经衰弱,不能碰这些东西。”

“那我给你换杯白水吧。”他立刻端起杯子。

“别,别,偶尔喝一些没关系的。”她伸手阻止,抢过杯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也是可以喝茶的,埋头连喝了两口。同时,心里有了主意,就送他茶叶吧。家里正好有一盒没开封的茶叶,能派上用场了。

谈话一时陷入冷场,两个久未谋面的人坐在一起,最怕的就是没话说。越想找话说,越不知道说什么,那种尴尬和局促让人吃力。她搜肠刮肚,他却不以为意,半眯着眼睛,仰靠在沙发上。

手机响了,是瑞瑞,她伸手滑过屏幕,习惯性地点了免提,待到意识到旁边有人,想要更改的时候,瑞瑞的声音已经连珠炮似的冒出来:“那家伙是谁?还让我猜?我猜个毛啊?怎么看着像酒店,老实交代,你跟一个男人去酒店做什么?”

她手忙脚乱想把瑞瑞的声音塞回手机里,宋言在一旁“扑哧”笑出了声。瑞瑞听出了异样,问:“你旁边有人?”

“是啊。”她索性继续用免提和瑞瑞说话。

“就是图片上的那个人?”

“嗯,我告诉你,他是宋言,来开会的,我正好在会务组,吃饭时候碰上了。”

“宋言啊,大画家,代我向他问好,你们聊,我先挂了。”说罢,不等她回应,瑞瑞就率先挂断了电话。

“瑞瑞?”宋言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她。

“是她,我们一直是好朋友,这么多年,从来没变过。”

“那真是难得,这样的友谊不多见。”

微信提示有新消息,瑞瑞发来的:“记吃不记打,他当初是怎么对你的?你还搭理他?别犯贱了,赶紧给我滚回来。”她抿嘴一笑,给瑞瑞回了一个调皮的笑脸。

宋言的话勾起她的兴致,朋友到底是什么呢?丈夫朋友很多,但在她看来,都是麻将桌上的狐朋狗友。他的赌瘾就是打麻将染上的,赌注越玩越大,直至越陷越深。这些话没法对人讲,除了瑞瑞。

“你有这样的朋友吗?类似我和瑞瑞。”

“我的朋友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没有像你们这样青梅竹马、从小到大的。”

“青梅竹马是说男人和女人。”她反驳。

“意思差不多。”宋言笑,“我其实也有个发小,类似你和瑞瑞,但是走着走着就散了,多年之后再见面已经无话可说,就像鲁迅和闰土,相见不如怀念。你和瑞瑞不曾分开过,若你们不在一个地方,中断几年联络,也就不会保持现在的状态了。友情也好,爱情也罢,甚至亲情也一样,必得时常厮混在一起,见证对方的喜怒哀乐,分享快乐,分担忧愁,才能维持亲密不变的情感。”

“出口成章,我看你也可以当作家了。”她恭维他。

“随口一说,哪有那么夸张。”宋言话锋一转,忽然问她,“你现在还流鼻血吗?”

“还记得这事啊?”她不由笑了,“说来也怪,现在很少流了。”

“哦。”宋言点点头,“那就好。”

少女时代的孟佳瑶有流鼻血的毛病,高考那年最严重,有一次,大半夜流起了鼻血,怎么也止不住,床上的被褥都被染红了。母亲吓哭了,父亲和哥哥连夜把她送到医院,打了止血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流鼻血呢?医生也查不出病因,反正一年总要犯那么几次。除此,倒也没有其他异常。据说,她在小的时候,被门撞过一次,撞得鼻血横流。母亲一直认为,就是那次撞击让她落下了病根。

如果没记错,她与宋言交往时只流过一次鼻血,难为他竟然记了这么久。那年元宵节恰好是情人节,宋言请她喝咖啡。她建议把瑞瑞也叫上,瑞瑞早就嚷嚷着想去上岛咖啡品尝一杯卡布奇诺。

那时,青城的咖啡馆不多,上岛咖啡是最早的一家咖啡馆。那是她第一次去咖啡馆,印象深刻。结实的原木方桌,车厢似的卡座长椅,窗户上悬挂着暗青色纱帘,头顶上是银色金属吊灯。音箱里播放着低沉的乐曲,静水深流,若隐若现。

服务员端着托盘走过来,放下三杯咖啡。她低头欣赏杯面上的心形图案,鼻血忽然一滴、两滴流出来,像两片鲜红的花瓣。

“你,你流鼻血了。”宋言慌乱地指着她的脸。

瑞瑞赶紧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她老练地仰起头,一个鼻孔塞了一张。

“怎么回事?”宋言满脸关切。

“没关系,我经常流鼻血的。”

“要紧吗?”

“不要紧,一会儿就没事了。”

“没去医院看过?”

“看过,医生说没事。我猜是因为小时候撞过一次鼻梁,伤到里面的毛细血管了,我去洗洗。”她起身去洗手间,顺手拎起了包。在卫生间,她对着镜子洗干净脸,从包里掏出化妆盒,仔仔细细描了眉,扑了粉,捻了口红。在宋言面前,她要保持好看的容颜。她对镜子里的自己很满意,唇红齿白,眉清目秀。

5

房间里响起熟悉的吉他曲,竟然是《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她一时怔住了,恍惚以为回到了若干年前,半晌才意识到是宋言的手机铃声。他去接电话,手机放在门口的壁柜搁板上充电。她很想让铃声多响一会儿,真好听,多少年没有听过了。这旋律,笼罩着薄薄的忧愁,就像他们一去不复返的青春。看来,他对这支曲子倒是真爱,而她呢,离开他之后,她就没怎么听过了。

“你现在还弹吉他吗?”等宋言接完电话,她忍不住发问。

“不怎么弹了,年轻时的消遣,现在年纪大了,没那份闲情了。”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你也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开会呢。”她准备告辞。

“再坐一会儿吧。”宋言就势坐到床上,拿起床头柜上的书,翻了几页,似乎想多挽留她一会儿,“明天的研讨会不需要我发言吧?我可是外行。”

“旁听就可以了,有专门的评论家呢。”

“你读过这本小说吗?”他扬了扬手里的书。

“没有。”她老实说,“我只喜欢看爱情小说。”

“我记得你喜欢席慕蓉,你送过我一本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很薄的小册子,蓝色封面。”

“还有这事?”她忍不住皱眉,究竟是她的记忆出现了偏差,还是宋言搞混了,也许送他书的另有其人。“你在青城还有别的女友吧?我觉得你肯定搞错了。”她语含讥讽。

“不可能,就是你送的,那本书上还有你亲笔写的赠言。”宋言十分肯定地说。

她确实迷过席慕蓉,能随口背诵出她很多诗篇,《无怨的青春》也是其中一首。那首诗其实一般: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简直是中学生的手笔,亏她那时候奉为圭臬。可是送书的事情还是想不起来,她再次感叹自己糟糕的记忆力,经常迎面碰上一张熟悉的脸,却完全叫不出名字。甚至有一次,她指着水果摊上的柚子问:“这个东西怎么卖?”她忘了它叫什么。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患上可怕的老年痴呆。姥姥七十多岁的时候便与整个世界切断了联系,如同一个不谙世事的婴儿,上厕所不知道脱裤子,抓着生菜生肉往嘴里塞。

“我在青城没有别的女友,你是唯一一个。”宋言严肃地强调。

“我记得送过你一条围巾,我自己织的。”

“书也送过,围巾也送过。”

书的事没印象,围巾的事她记忆犹新。她和瑞瑞一起买的毛线,挑选颜色的时候有分歧,瑞瑞建议茶色,她相中赭红。最后,听了瑞瑞的,买的茶色膨体纱。用棒针织双元宝,稀松柔软,但并不保暖。瑞瑞说应该买纯毛的,暖和。没必要,围巾而已,如果织毛衣的话,再买纯毛的。她以为时间还很长,比手里的毛线还要长,有的是机会给他织其他东西,毛衣、毛裤、围巾、帽子,甚至手套。分手后,她设想过把围巾要回来,一把火烧了它。在她的意念里,那条围巾已经烧了无数遍,终于没有那么做,没勇气去找他。

“我们加个微信吧。”宋言打开手机。

“好的。”她调出二维码,与宋言互相加了好友。宋言的微信名是“白云生处”,头像是一幅画,他自己的作品,果然是“白云生处有人家”的意境。她低头在手机上欣赏了一会儿,以她有限的鉴赏力,分辨不出画的优劣,只看出是一幅传统的水墨画。

“我得走了。”她再次告辞。

“好吧。”宋言送她离开。

从酒店出来,站在街边等公交车。她开始发愁,明天穿什么衣服好呢?见一个早年的恋人,相信任何女人都会盛装前往,她当然不会例外。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弥补今天的潦草疏懒,虽然宋言未必在意。

“我在青城没有别的女友,你是唯一一个。”

如果他的话是真的,当年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谁呢?若不是有了更好的意中人,怎会无端淡了对她的心?

“你的病好了吗?”

这句话仿佛暗夜里闪过的萤火虫,灵光一现,戳到了她的眼前。他没有弄错,这句话问的就是她。那么,她有什么病?流鼻血吗?怪不得他拐弯抹角问起流鼻血的事。她哑然失笑,流鼻血也算病吗?她后来有了偏头痛的毛病,不定时,差不多每个月发作一次。专门做过脑CT,查不出原因,医生称之为功能性头痛。奇妙的是,在她患上偏头痛之后,流鼻血的毛病戛然而止。二者之间仿佛此消彼长,打架似的,一个把另一个打跑了。

宋言会不会因为她流鼻血而误以为她有更严重的疾病呢?莫名其妙流鼻血,怪吓人的。这么一想,她立刻有一种云开雾散的通透感。男女之情在疾病和贫穷面前,往往不堪一击。那些被誉为佳话,不离不弃的爱情多半已经变异,转化成了亲情。真正固若金汤的是亲情,而爱情脆弱如玻璃和瓷器。以她和宋言彼时的情义,恐怕连爱情都谈不上,他们更像是在前往爱情的路上,彼此欣赏、恋慕。那样的阶段,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摧毁二人的关系。

他真的以为她有什么病吗?对于这个意外的发现,她未免兴奋,想立刻告诉瑞瑞。不,还是先别告诉她,证实之后再说也不迟。她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可笑,过去那么久了,还耿耿于怀,怪难为情的。瑞瑞说不定以为她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呢,当然不是那样,她知道不是。她只是想摆脱当年的挫败感,被宋言“看不上”的挫败感,这关乎面子。可是,谁会在乎她的面子呢?瑞瑞也不在乎,一切都是她作茧自缚。那又怎样?女人,即使到了龙钟暮年,对于那些经历过的挫磨、折辱,依旧不会释怀,何况她还远没有到垂垂老矣的地步。在闺蜜面前,为自己挽回哪怕一丁点儿的颜面,就算幼稚,也值得一试。

回到家,吴林飞在客厅看电视,儿子在房间写作业。这套租借的旧公寓面积狭小,客厅只放得下一张双人沙发。然而,这样的房子,她也视若珍宝。希望有朝一日,能从瑞瑞手里买下这套房子。只是,她对吴林飞仍然不放心,等还清债务,有能力购房时,一定要说服他办理离婚,哪怕是假离婚,至少在他下一次“扔来炸弹”前,她可以通过法律保住房子。她恨恨地想,他要下地狱,就让他一个人下吧,别再把她和孩子拖下水。

微信提示有新消息,宋言问她到家了没有。她很久没感受过来自异性的殷勤了,这让她有受宠若惊之感,继而又觉得心酸。“到了。”她很快回复,正好,她有话问他,她拿着手机思谋了一会儿,终于用拼音打出一句话:“那时候,你是不是以为我有什么病?”

“没有。”几乎过了漫长的十分钟,宋言才回复。

她冷静地看着他发过来的两个字,这么简单的问题,为何考虑这么久?也许他在忙其他事,接电话,或者有人敲门找他。她替他找好了理由。好吧,她继续问第二句话。

“请你告诉我实话,当初为何要与我分手?”

“是你先和我分手的。”这个问题,他倒是秒回了。

“抬杠就没意思了,究竟是谁想分手,你我心知肚明,看在相识一场的分上,希望你能说句实话。”

接下来又没消息了,他再次像缩头乌龟一样藏了起来。

“哈哈,没关系,就算你真以为我流鼻血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病,我也完全能够理解。换位思考,倘若当时你有什么病,我也会落荒而逃。爱情的本质就是脆弱的,何况我们那时候的关系恐怕连爱情都算不上。”她穷追不舍,手指如飞,在手机上拼出了一大段话。

“不是这样的。”这家伙终于肯回话了。

“不是这样是哪样?我只想听一句真话。那时没有勇气问你,现在问一句,就当是了却当年的心愿吧。”

“那时年轻,不经事,听说你有家族遗传的血友病,特别害怕,原谅我自私懦弱。你知道,我有两个姐姐,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

血友病?她惊恐地盯着这几个字。真相离题十万八千里,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想。她感觉自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全身上下麻嗖嗖的,又像是被蝎子蜇了一口,毒素渗入皮肉、骨血。那刻,她宁愿自己毒发身亡。

血友病是一种古怪稀有的病,发病率堪比彩票中奖,一般人听都没听说过。可是,孟佳瑶知道这种病。瑞瑞有个表姐得了这种病,没活到三十岁就死了。这种病不能生孩子,因为孩子也会染上这种病。瑞瑞说,它是不治之症。

答案呼之欲出,是瑞瑞!不,怎么可能是瑞瑞?瑞瑞不会这么做!那么好的瑞瑞!比亲人还要亲的瑞瑞!一定是宋言蓄意挑拨,这个阴险的家伙,他的手伸得太长了,居然想离间她和瑞瑞。不,绝不能让他得逞,她手忙脚乱关了手机,仿佛里面藏着一条可怕的毒蛇,一旦钻出来,就会吞噬掉她的前半生。那不是她一个人的前半生,那是她和瑞瑞共同的过往。她们亲手筑造的城堡,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那是属于她和瑞瑞的人间天堂。

她机械地洗漱、收拾,督促写完作业的儿子上床睡觉。直到临睡前,躺在床上,她才有勇气重新打开手机。

“那次在咖啡馆,你流鼻血后去了洗手间,瑞瑞告诉我,你有血友病,让我做好心理准备,还让我不要和你提。看到你现在结婚成家还有了孩子,我真心为你感到高兴,身体健康比什么都好。”

这段话,她从头到尾看了两遍,默默念出了声。咖啡馆、卡布奇诺、杯面上的心形图案、原木桌椅、银白色金属吊灯、突如其来的鼻血、白色纸巾、洗手间……宛如电影蒙太奇,齐齐涌到她眼前。她忽然无比憎厌宋言,懊悔到他房间小坐,懊悔和他聊天,懊悔向他要画。他大老远跑来,不早不晚,就是为了给她当头一棒。她恨得牙痒痒,恨得立时想把他拉入黑名单,永不再见。真相在黑暗中埋伏了二十多年,已成为黑暗的一部分。他为什么非要挖出来?他一定是嫉妒她有个一生一世的好朋友,才故意这么做。

她当然知道不是这样,她当然知道他是无辜的。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咄咄逼人,催问再三,他才说出来的。可笑的面子,她为了可笑的面子穷追不舍地找出了真相。不,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她想把真相重新塞回黑暗中,晚了,就像鸵鸟把头埋在沙子里,露出丑陋的屁股自欺欺人。

她机械地翻看朋友圈,朋友圈几乎被同一条消息刷屏了——滴滴顺风车再发奸杀案,这次被害的依然是个年轻姑娘。数月前,已有一个漂亮空姐惨遭不幸。她呆呆地看着这条消息,天知道,若干年前,她和瑞瑞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

6

那年她十七岁。

国庆休假,正是中秋节前夕,母亲差使她给大舅家送月饼。她不太情愿,但拗不过母亲。大舅家在郊外农村,离市区远,一个人去太无聊了,她便约了瑞瑞和她一起去。她们午饭后出发,拎着两盒五仁月饼,先乘5路公交,再转17路,终于到了大舅家。大舅下地干活了,家里只有舅妈。她对舅妈没好感,姥姥离世前,受过这个女人不少苛责。母亲每次从娘家回来都要哭一场,说姥姥恐怕吃不饱,拿着她带去的糕点狼吞虎咽。又说姥姥似乎害怕舅妈,听到舅妈的声音就缩手缩脚。

舅妈给她和瑞瑞冲了两杯橘子汁,亲热地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她草草敷衍了舅妈几句,橘子汁还冒着热气,就拉着瑞瑞离开了大舅家。还要等上很多、很多年,她才会明白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给家人带来的绝望和疲惫。母亲自诩孝顺,姥姥患病后,从未见她带姥姥到城里居住过一天。还有小舅和姨妈,更是躲得远远的,只在逢年过节送去几张薄薄的钞票。他们心照不宣地把姥姥像包袱一样扔给了乡下的大舅,理由是他继承了家产。其实,那不过是一座没人要的破院子而已。

舅舅家附近有座山,名叫浮山。秋高气爽,景色宜人。从舅舅家出来,二人一时兴起,决定上山游览。山上有座女娲庙,传说这座山就是女娲补天的遗址。瑞瑞向来泼辣,为了赶时间,她拉着孟佳瑶站在马路中央拦住一辆上山的工具车。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停下车不解地看着她们:“你们想干什么?”

“叔叔,我们想上浮山,麻烦稍我们一段路吧?”瑞瑞嘴巴甜,张口闭口叫叔叔,“叔叔,我们可以给你车钱。”

“要什么钱呢,上车吧。”

大叔热心肠,她和瑞瑞高兴地爬上了车后的敞篷货箱。

工具车左拐右绕,很快把她们带上了山。山顶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路边的野菊花开得灿烂缤纷,田野长满即将成熟的庄稼。下车后,她们兴奋地东奔西走,采了一大束野花。她们找到了女娲庙,庙门前立着一个简陋的小戏台。

“谁在这种地方唱戏啊,有人听吗?”她表示不解。

“在这里唱戏,是给女娲娘娘听的,不是给普通人听的。”瑞瑞见多识广。

“这里真是女娲补天的地方吗?”

“谁知道呢,你相信人类是女娲用泥捏出来的吗?”

“当然不信,可我同样不相信人是猴子变的,猴子怎么会变成人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绕着女娲庙转了一圈,正殿内的女娲娘娘,威风凛凛,披着红色披风,只是颜色已经褪成了粉白。神龛上覆盖着厚厚的尘土,香炉里的香也是熄灭的,案上的几个苹果却新鲜水灵,许是中秋节将至,附近村民供奉的心意。

“我们把这些苹果吃了吧。”瑞瑞大大咧咧。

“女娲娘娘会不会怪罪我们?”她有些胆怯。

“怕什么呢?这些苹果放到最后只会腐烂,或者,喂了老鼠。”瑞瑞率先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

从庙里出来,两个人走走停停,时常被路边的风景吸引。盛开的野花、孤零零的老树、插着白幡的新坟。她们磨磨蹭蹭,忽略了时间,待到醒悟过来,天色向晚,暮色将至,最后一班回城的公交毫无悬念地错过了。

“怎么办?”她望着瑞瑞。

“怕什么。”瑞瑞满不在乎。

瑞瑞故伎重演,站在路中间招手拦车。那个年代的车辆远不及现在普及,出租车更是少见,好半天才能看到一辆车经过。最后一点亮光消失了,夜色像漆黑的墨汁包围了她们。终于有一辆吉普车肯停下,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问:“你们去什么地方?”

“回市区。”她抢着回答。

“我们给你车费。”瑞瑞冷静地补充。

“上车吧。”司机是个年轻的胖子。

吉普车驶入市区后,胖司机客气地说,好人做到底,干脆把她们送回家。她和瑞瑞自然欢喜,庆幸遇上了热心人。走了一段路后,胖司机说,他要先去一个朋友家拿点东西,然后再送她们回家。“好,好,好!”她和瑞瑞连连点头。胖司机把车驶进一个住宅区,停到一幢居民楼前,自己下车去了。她试着开了一下车门,发现门被锁上了。她问瑞瑞:“车门怎么打不开?”瑞瑞试了试另一扇门,照旧打不开。“哈哈,肯定怕我们偷了他车上的东西跑了。”后座放着一个纸箱子,不知里面装的什么。她们像两只迟钝的兔子,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像一条狼,悄悄地朝她们袭来。

几分钟后,胖司机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是个比司机岁数大一些的瘦子。瘦子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座,回头朝她们瞥了一眼,没说话。胖司机载着他们离开小区,没有朝着既定的方向走,而是拐上了另一条陌生的路。她喊道:“走错了,我们住在望春路。”司机无动于衷,继续朝前开。她和瑞瑞惊慌地对视一眼,瑞瑞从后座跳起来,弓着腰,使劲拍打司机的肩膀:“错了,错了,大哥,你走错路了。你把车停了,我们从这儿下车,不用你送了。”这时候,瘦子凶狠地侧转头,对着瑞瑞咆哮道:“闭嘴,小婊子!”瑞瑞被吓蒙了,旁边的她“哇”的一声哭出来。

吉普车停在一条荒僻的路上,周围一片漆黑。胖司机与瘦子同时下车,又同时打开车门。她和瑞瑞不顾一切地趁着这个机会往外冲。瘦子拦住她,像扔一只小鸡似的扔回车内。瑞瑞咬了胖司机手腕,胖子惨叫一声,松了手,瑞瑞趁势冲出车门,飞快地消失在黑暗中。看到瑞瑞逃走,她更觉无望,除了大声号哭,束手无策。瘦子朝她脸上扇了一巴掌,恐吓她再哭就一刀宰了她。胖子抚着被咬的手腕痛得龇牙咧嘴,瘦子骂胖子是个饭桶,连个小姑娘都对付不了。就在这时候,瑞瑞忽然又回来了,她手里拎着两块砖头,朝车窗挡风玻璃狠狠地砸上去,“砰”的一声,玻璃被砸了一个洞。胖司机和瘦子都愣住了,紧接着,瑞瑞又把另一块砖头扔上去,玻璃再次被砸出一个洞。砸了玻璃的瑞瑞转身就跑,胖司机和瘦子同时跳下车,紧追在她身后。眼看他们跑远了,她才反应过来,慌里慌张从车里出来,撒开两条腿,朝相反的方向一路狂奔。那是她一生中跑得最快的一次,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双腿如有神助。她和瑞瑞都参加过校运会八百米短跑赛,瑞瑞得过冠军,她没拿到名次。事后,她想,若是以那晚的跑步速度,一定不逊于瑞瑞。不,瑞瑞那天晚上,只会跑得更快,那两个家伙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到了安全的地方,她跑步的速度才慢慢降下来。她沿着公路,独自一人,徒步七八公里走回家。到家时,已近夜里十一点。家里人都睡下了,母亲听到动静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谎称早就回来了,在瑞瑞家吃晚饭,一起写作业背单词。母亲没有发现她的异样,她脸没洗,牙没刷,衣服也没脱,像只猫一样蜷缩在床上。她惦记瑞瑞安危,睡不踏实,半梦半醒中挨到了天亮。

翌日一早,饭也没吃,她就从家里溜出来,一路马不停蹄跑到瑞瑞家。

瑞瑞奶奶来开门,看到她满头大汗站在门外,很惊讶:“这么早?瑞瑞还在睡觉呢。”

太好了,瑞瑞没事太好了。她的身体像瞬间抽去了筋骨,软塌塌的,顺着门板溜倒在地。

瑞瑞裹着被子坐在床上,夸耀自己逃进了一条小巷,像老鼠一样钻来钻去,很快就把那两个家伙甩掉了。

“一路走回来的?”她问。

“废话,你以为我还敢半路拦车啊。”

“吃一堑,长一智,我们以后再也不要在路上拦车了。”

“嗯。”瑞瑞听话地点点头。

“你本来已经逃走了,返回去是救我的?对吧?”她泪水涟涟,“我很担心你,一晚上没睡好。”

“我能不回去吗?我不回去,你就完蛋了。”瑞瑞变了脸色,“以后遇到这种事,别哭哭啼啼的,要动脑子。”

“会不会是我们吃了供奉给女娲娘娘的苹果,女娲娘娘报复我们?”她说出自己的疑虑。

“放屁,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就根本不配做神仙,我要去把她的神像砸掉。”瑞瑞的语气忽然凶狠起来,把她吓了一跳。

几个月后,青城发生了一桩奸杀案,被害者是个十九岁少女。公安局破案后,凶手被绳之以法。电线杆上贴着告示,附有相片,凶手28岁,无业游民。她和瑞瑞站在告示前,吓得发抖。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面相凶恶的瘦子。她后来无数次想过,倘若不是瑞瑞,她恐怕早就死了。她的余生,其实是瑞瑞给的。

那么好的瑞瑞、勇敢无畏的瑞瑞、恩深似海的瑞瑞……回忆令她心碎,真相叫她心寒,她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瑞瑞。

7

第二天早上醒来,头昏昏沉沉,咽喉干涩,偏头痛也发作了。她强打精神从床上爬起来,给儿子准备早餐。眼下,她生活中最重要的只有儿子,她想让孩子有个好前程,摆脱原生家庭的困境。儿子性情温和,脾气好,这点像他父亲。原本是优点,在她眼里,都成了忧虑的焦点。她惧怕儿子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人,缺乏自控力,没主见,容易被人教唆怂恿。惹下滔天大祸,依然夜夜安眠,呼噜打得震山响。这个男人,就像一堆浸过水的棉花,踢上去是软的,打上去是湿的,就算你想点火烧了它,还点不着,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照旧穿上了前一天穿过的开衫,只是换了一双高跟鞋。就这样吧,她没精神,更没力气装扮自己。隔了一夜,宋言在她心里的地位缩水了,就像失去水分的苹果,没多少斤称了。他就像一个不速之客,忽然闯来,把她最珍贵的物品打碎了。这样的人,还能再受她的欢迎吗?这惹人厌的家伙,真是“相见不如不见”。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她头痛欲裂,风吹得身体一阵阵发冷。临街药铺尚未开门,幸好包里常年备着止疼片,可以解一时之忧。

瑞瑞在微信上问她宋言住哪个宾馆。哼,瑞瑞想做什么?警告宋言别把陈年秘密说出来吗?晚了,她已经知道了。或许瑞瑞找宋言有其他事情,就像当年通过宋言往工会销售了一大批西装。瑞瑞的女儿学画,可以拜宋言为师,这倒是条捷径。瑞瑞精于算计,有利可图的事情总是比别人想得深远。瑞瑞早已不是从前的瑞瑞了,那个拎着两块砖头,在黑暗中跑回去救她的瑞瑞没了。也许早就没了,她直到今天才知道。

手机响了,是瑞瑞。“你怎么不回我微信?”瑞瑞的声音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心理素质好,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不知道怎么回。”她冷冷道。命运让她又一次遇到宋言,瑞瑞就该猜得到结局。

“你怎么了?”

“我才知道,我竟然患过血友病,真是太可怕了。”她果断出手,像一根针挑破了肿囊,她和瑞瑞半世的情意,被污浊的脓液覆盖了。长久的沉默,公交车到了,她挂断了电话。

我们完了!她想,眼泪夺眶而出。众人纷纷侧目,她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拭去脸上的泪痕。

微信提示音“叮叮咚咚”不断冒出来,都是瑞瑞发过来的。瑞瑞发的是语音,长长短短,有十几二十条之多。她是在道歉吗?还是辩解?或者干脆撕破脸,和她大吵大闹?好啊,来吧,她无所畏惧。终于到站了,一下车,她就疾走几步,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路边有供行人休息的长椅,她索性坐下,不慌不忙点开瑞瑞的语音。她冷笑,好啊,来吧,我倒要看看你会说些什么。

“没错,是我干的,我骗了宋言。这件事在我心里藏了二十多年,很多次我都想告诉你,但是我说不出口。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你们俩出双入对的时候,高阳那个孙子把我甩了,就像扔掉一只破鞋一样把我甩了。”

他甩了你,你就要在背后捅我一刀吗?她差点喊出声。

“那家伙睡了我,又甩了我。知道为什么吗?他说我不是处女,哈哈,就为这个原因,有意思吗?”

是的,有意思。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她继续冷笑。

“没错,你冰清玉洁,我残花败柳,是谁把我害成这样的?我不是处女,我为什么不是处女?”

是啊!为什么?她心里“咯噔”一下,收起了嘴角的冷笑,她已经预知了答案。

“你以为我是短跑冠军就能跑得过他们吗?你倒是跑了,可是我被那两个王八蛋抓住了。两个呢,一个胖子,一个瘦子,他们是怎么欺负我的?我是怎么求饶的?我闭上眼睛就能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

对不起!对不起!她喃喃自语,眼泪再度涌出来。

“我是破坏了你和宋言的关系,因为我恨你,我恨你把我害得人不人、鬼不鬼,连做一个母亲的资格都没有。”

什么?瑞瑞在说什么?孟佳瑶被这句话吓住了。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吗?我为什么不能生孩子?你跑了,倒霉的事情全都落到我头上了。我怀孕了,不敢告诉任何人。你是我的好朋友,没错,这话不假,可是你有什么用?你屁用也没有,除了哭,还能干什么?我就是告诉你,你也帮不了我。我一个人去乡下打胎,你知道有多疼吗?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我差点就死在那儿了。”

“我的命是捡回来了,可是我再也怀不住孩子了,你能说和那件事没有关系吗?高考那年,我的成绩为什么一落千丈?我为什么会落榜?你现在明白了吧?”

瑞瑞的声音像一浪高过一浪的潮水,劈头盖脸打过来,打在孟佳瑶的脸上,打得她喘不过气来。

“我是害过你,不止宋言。我早知道吴林飞是个靠不住的人,但我没有提醒你,我眼睁睁看着你嫁给了他。我就是想看看,你跟着他能过成什么样子。”

孟佳瑶呆呆地握着手机,脸上的泪水被风吹干了。

“吴林飞在我店里买过衣服,两种颜色,他居然犹豫不决地挑了两小时,但是第二天,这个奇葩就拿着衣服来换了。这样的男人,连买一件衣服的主意都拿不了,只会被人牵着鼻子走。你当年带着他来见我,我一眼就认出他了。”

原来是这样,她想起瑞瑞的评价:长得不错,挺精神的,就他吧。当年嫁给吴林飞,不仅是母亲催婚的结果,瑞瑞也是幕后推手。

“这么多年,我看着你过得不如一条狗,你以为我就没有后悔过吗?宋言当年真心喜欢你,你们分手后,他不止一次找过我,怕你难过,让我陪伴你,安慰你,甚至帮我卖了一批服装给他们单位。他越这样,我越难过。我不想做坏人,是你逼我的!都是你们逼我的!”

瑞瑞几乎是哭着喊出这段话,她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哭腔。

“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那天晚上返回去救你,因为我知道,我能逃出来,你逃不出来。我哥哥长哥哥短叫那两个畜生,像哈巴狗一样讨好他们,说尽好话。我把名字和住址都告诉了他们,承诺绝不会报警。如果换作你,你早就被他们弄死了。你死了,我也会生不如死,所以我从不后悔,从不后悔……”

孟佳瑶捧着手机,哭成一个泪人。

小岸,女,山西人,70后。中国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第17届高研班学员。作品散见于各类文学期刊,并多次被选刊转载及收入年选。已出版长篇小说《在蓝色的天空跳舞》《温城之恋》《梦里见洛神》《十二度爱》《连翘》,散文集《水和岸》等。曾获赵树理文学奖、鲁彦周文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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