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小说丨荆歌:拥抱
刘永忠/摄
拥抱(中篇小说)
文/荆歌
这一天宋盼等了很久。立夏前的十几天,他们就说好了,到了立夏的那一天,要去烧野火饭吃。“火烛小心啊!”当知道了宋盼他们的计划后,宋盼的母亲这么叮嘱。“别唠叨了!”宋盼的父亲说,“我们小时候,每年立夏不都会去烧野火饭吗?有什么问题呢?”宋盼的父母因此争吵起来。母亲认为,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了。万一,一把火把整个七阳山上的树林全部烧了,那怎么办?父亲责怪她不该大惊小怪,不就烧个野火饭吗?自然是在田野里烧,怎么可能跑到七阳山去?母亲却还是不服气,说:“提醒总是要的!提醒有什么错?提醒一下就不应该吗?”父亲说:“这不是提醒,这是扫兴!”
宋盼的耳朵里,其实早就听不到父母的争吵了。尽管这争吵是因他而起,但是,仿佛就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的神思,已经飞到十几天后,飞到立夏那一天。飞到了离七阳山远远的笠泽湖边。那一块大堤下的菜地,在高高的防洪大堤下,广阔而安逸。
他和吉铭、黄益斌,还有李珍,四个人,三男一女,就在那个地方,烧起了野火饭。
大家都还是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对于生火做饭,谁都不在行吧?东西准备得很充分,黄益斌带了铝锅,以及不锈钢的勺子。吉铭带了火柴和四双筷子。宋盼带了盐、味精,还有一小瓶菜油。他还把家里一袋尚未开封的太仓肉松偷了出来。
李珍什么都没有带。她说,她父亲躺在床上快要死了,她能够溜出来,把她自己这个人带到这儿来,已经太不容易了。
作为四个人中唯一的女孩子,她自然担当起主厨和炊事班长的角色。她责怪黄益斌不该用勺子挖土:“这是饭勺呀!等会儿要炒菜盛饭,不脏啊?”黄益斌爬上大堤,在湖水里洗勺子,李珍说:“小心落水鬼把你拖下去!”
在宋盼眼里,李珍就像一个大人,一个成熟的女人,像他一个漂亮的表姐。就是那一类人吧,表姐,音乐老师,还有,就是母亲。把李珍和自己的母亲想到了一起,宋盼突然感到有些羞愧。
李珍指挥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坑,架起了几块断砖,一口灶就有了。“去摘豆呀!愣在这儿干什么?”
三个男孩子如梦方醒的样子,扑腾出去,沿着大堤摘蚕豆。
蚕豆还嫩。那小小的、表面有一层嫩绿茸毛的豆荚,里面到底有没有豆子?宋盼摘下一个豆荚,将它折断。他闻到了一股清香。豆子小得就像一个嫩芽芽,躲在豆荚里,就像小猫冬天躲在大棉被的一角。被宋盼掰开,米粒一样的豆子,在豆荚中,感到一阵惊恐似的抖了抖。
宋盼把豆子抠出来,扔进嘴里,一股微甜微涩的香就从舌尖漾遍全身。
“一个猫耳朵!”他听到吉铭激动地大喊。“真的吗?”宋盼兴奋地冲过去,看吉铭采到的猫耳朵。其实宋盼从一开始,就在寻找猫耳朵。他很希望找到一只猫耳朵。那枝叶间轻轻巧巧长出来的,其实是一片小叶子,但它太像是一只猫耳朵了!就是在十株、一百株蚕豆上找,也不一定能找到一只猫耳朵。“你这不是猫耳朵!”宋盼说。
“不是猫耳朵我就把它吃下去!”吉铭有点生气地说。
“你吃呀,那你吃下去呀!”宋盼说。
“它就是猫耳朵!”吉铭说。
黄益斌在很远的地方摘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跑那么远。估计他是假装摘豆,其实是要跑到大家看不见的地方小便。宋盼和吉铭都希望李珍能下一个公正的结论,这到底是不是猫耳朵。
“你们是来采猫耳朵的吗?”李珍看都不看,只顾把捡来的枯树枝折成一小段一小段,“豆子没摘几颗,什么时候能吃上?太阳都要落山了,你们再不认真摘,我就回家了!”
想到李珍也许一扭头就走了,宋盼感到一阵恐惧。
大家采来的,都是豆芽芽。其实不用煮,生吃就很甜。但是四个人还是把豆剥出来,像模像样地洗净,在锅里爆炒了几下,然后加上水和盐,最后撒上味精。
“好像太咸了!”四个脑袋凑在一起,用筷子一颗一颗地夹豆子吃。李珍突然哭了起来。宋盼看到,一滴她的眼泪,很亮的一滴,落进了锅里。
“不好吃啊?”黄益斌问。
吉铭停下了筷子,看着李珍:“不好吃也别哭啊!”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宋盼在心里说,但并没有说出来。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宋盼的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男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他的脚尖很长,把盖在身上的薄被子撑得很高。他眼睛睁着,睁得大大的,好像要特别地看清楚,这个世界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不肯把眼睛闭起来的,只要一闭上,他就死了。因此他努力地把眼睛睁得很大,最大。而他身上的肉,则像水一样,正在慢慢地流失。
宋盼闻到了一股陈腐的气息。那是死亡的气息吗?他看了看李珍,想知道这股死亡的气息是不是从她那里飘出来的。她这时候已经不哭了,正在用一片纸巾擦眼睛。
“小贼骨头!”一声嘶哑的怒喝突然在头顶上炸开,四个人都吓了一跳。
“谁让你们来偷豆的?”嘶哑嗓子手上提了一把鱼叉。他愤怒地晃动着鱼叉。那金属的“山”字形鱼叉,在阳光下亮得晃眼。
“我们烧野火饭,”黄益斌说。
“烧你娘个野火!”嘶哑嗓子晃动着鱼叉说,“谁让你们偷我的豆的?”
他的鱼叉,像是要戳到黄益斌了。黄益斌把脑袋缩起来。他这时候肯定希望自己能像乌龟一样有一个硬壳,否则他的脑袋即使缩起来,也没地方藏。
吉铭说:“今天立夏日,可以摘豆的!”
他说得没错,在宋盼的家乡,所有村民都认为,在立夏那一天,孩子们是有权随便采摘豆子的。不管是谁家的地,不管是谁家的蚕豆,不管是谁家的孩子,来摘一些烧野火饭,都是被允许的。那是绝对不应该被视为偷窃的。
但是嘶哑嗓子不认这个理。他愤怒地摇晃着手上的鱼叉,说:“去你自己家里摘!”
吉铭说:“你怎么这样小气?”
嘶哑嗓子将鱼叉挥舞起来:“我打死你娘的!”他真的将鱼叉向吉铭戳过去。只不过,他没有用鱼叉的头,只是用鱼叉的另一头对准了吉铭。
吉铭撒腿就逃。结果,他的屁股被竹竿戳到了。他大叫了一声。一定很痛吧?但他丝毫没有停下脚步,他飞也似的逃跑了。
鱼叉转而戳向炉灶。这个人疯狂地把盛着蚕豆的铝锅戳翻,把断砖搭成的灶台戳垮。他一边戳,一边骂娘。他的愤怒在升级。给人的印象是,他已经失去理智了。接下来,他肯定会不顾一切地用鱼叉戳人。他不见得还会那么客气,只是用竹竿那一头攻击。他肯定会掉过头来,用那金属的“山”字,戳向他能够戳到的任何东西,包括人。
黄益斌也夺路而逃了。宋盼则似乎惊呆了,他看着疯狂舞动的鱼叉,好像根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珍拉起他的手,拖着他奔跑。
宋盼这才跟着跑动起来。他俩的手紧紧地拉着,拼命地跑。这一跑,宋盼似乎才明白过来,他们是在逃命啊。快跑快跑,要是稍微慢一点,鱼叉就有可能戳到他们的背上、屁股上或者脑袋上。要是被戳中,就会像鱼一样翻白眼;就会淌血,就会倒在地上,肚皮朝上。会不会马上就死啊?“李珍的爸爸就要死了,会不会我比他先死啊?”宋盼感到恐惧极了。
嗓子口有血腥味了。胸口呢,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但他们还在跑。其实,嘶哑嗓子已经不追了。如果回过头来看看,就会发现,他早就不追了。影子都看不见了。他们一直跑,跑进一片树林里,这才停下来。
他们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这地方好安静啊!只有鸟儿的叫声,像玻璃珠掉在石板上那样嗒嗒地跳跃。
两个人除了喘气,什么也不干。他们像是两台风箱,呼哧呼哧地比赛,看谁拉出来的风更大、更有劲。他们喘了半天,宋盼注意到,李珍的脸开始由白慢慢转红了。
宋盼对李珍笑了一笑,她却又哭起来了。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他心想。
她突然向他提出一个要求:“你过来抱抱我,好吗?”
“什么?”他好像是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呆呆地看着她。她的脸,红扑扑的。她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她的嘴唇红艳得像印泥。
“你没听见吗?”她问他。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抱我呀!”她说,“你不肯抱我吗?”
这一次他听得清清楚楚了,虽然还是怀疑自己是在梦中,但是,已经确定听到了她的声音,并且听明白她是在说什么了。
太阳落到远处的湖水下面去了。天暗下来了。树林里满是绿光。宋盼发现,李珍的头发上,她的脸上,那鼻尖上,都是绿荧荧的。她的头发和皮肤,很像是在闪着绿光。“那么我呢?”他低下头来,看自己的手臂。
李珍站起来,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等他站起来,走到树林外,李珍已经跑得很远了。她那小小的身影,是不是一边跑,一边在擦眼泪呢?他突然感到心里酸了一下。一种十分陌生而特别柔软的感觉,让他感到内心和眼前的世界,一下子都变得空荡荡的。
宋盼28岁的时候,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
像他这样的条件,到了28岁还未婚配,不是因为找不着,而是因为条件太好了。他的父亲老宋,就是属于改革开放之后先富起来的人。老宋原先是一所中学的总务主任,他辞职下海很成功,办了丝织厂,成立了丝绸贸易进出口公司。老宋夫妇也觉得,他们28岁的儿子,还是通过介绍来找到对象比较合适。“这才能门当户对嘛!”老宋说。宋盼的母亲则说:“你自己找?你哪有眼睛来挑到好的?你谈的那些,行吗?”
“为什么不行?”宋盼在心里说。他回顾了一下他交往的女朋友,似乎确实没有一个是真正让他刻骨铭心,让他能够产生要与之偕老的想法的。但他不服气父亲的态度。在他们眼里,好像他就是一个傻瓜,连对象都不会找。她们有什么不好?这个“她们”,当然是指他曾经谈过的那些姑娘。但他并不敢顶撞父母。在这个家庭里,他顺从惯了。并且,他盘点了一下他的恋爱史,也确实没有一个姑娘让他有底气来反驳武断的父母。
介绍就介绍吧!宋盼觉得在恋爱上,自己的激情已经耗尽。他谈过好几个姑娘,与其中两个是非常认真地交往了,交往的时间也都超过三个月,而且都是上过床的。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青春的激情已经没有了,常常会有一种沧桑感浮上心头。“随便!”面对父母对他择偶的讨论和安排,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只要不是麻子、歪嘴、缺胳膊少腿,换句话说,只要不是身体有缺陷的,他都可以接受。让自己去找,找谁呢?茫茫人海中,哪个姑娘可以和自己举案齐眉共度余生呢?他真的不知道,没有一点儿信心。那就介绍吧!他想到了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不好?父母要是真爱儿女,就会认真负责,为儿女把好关,替他们挑一个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对象。他们既然爱子女,总得考虑子女的感受吧?难道他们会把一个麻子歪嘴弄回来给自己的孩子享用?他们又居心何在呢?他们不懂审美吗?他们没有年轻过吗?他们年轻的时候,难道不喜欢潘安西施,反而对东施武大郎有兴趣吗?“要相信父母!”宋盼想。即使只是从传宗接代的角度出发,父母也一定会挑选优良品种的。兴许,洞房花烛夜,揭开头巾之后,会是一个貌若天仙的陌生新娘呢!在封建时代,因为包办婚姻而连夜脱逃,因此参加革命从此再不回家的,毕竟是极少数。换句话说,新娘新郎即使是直到入洞房之后才相见相识,能够从此鱼水之欢白头到老的,其实还是大多数。
所以,介绍就介绍吧!反正他也懒得去寻寻觅觅了。
有一个叫颜欢欢的姑娘,芳龄25,专科学历,在银行工作。父母都是机关里的。而她本人,谈过两次恋爱。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眉清目秀,喜欢唱歌,爱好文学。孝敬父母,不去夜店。是几乎找不出什么明显毛病的那种主流美女。宋盼见了她之后,突然发现,她的气质,她眉眼间的调调,很像他的小学同学李珍啊!
这个发现使他兴奋。他有点百感交集。
小学同学李珍,自那次立夏日的野火饭之后,和宋盼就再也没有过任何的交流。两个人的目光,再也没有一次交集。也就是说,李珍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宋盼。她走到他面前来收作业本,也是眼睛看着地上,或者别处。他总是希望,她能够抬起头来,看他一眼。他要她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饱含着愧疚、诚挚和友善,以及一种连他自己都为之感动的温柔。他希望她看他一眼。他相信,只要她抬眼看他,只要一眼,她就会明白他的心。可她并不给他这个机会。
她终于离开了他。她的父亲死了。她母亲很快就再嫁。而她这个拖油瓶,也就跟着母亲去了外地。一个说远不远,但说近绝对不近的地方。宋盼好不容易在一本《中国分省地图》上找到了那个地方。有一条肠子一样弯弯曲曲的公路通向它,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小山村呢?
他经常遥望着那个方向发呆。他的目光,当然无法抵达那里。可叹的是,梦都没有能力飞过去。在梦中,他几次都朝向那个地方飞了。有时是坐上了飞机,有时,则变成了一只蝴蝶。他飞啊飞,常常只是飞了一点点路,就醒了。
他应该给她写一封信呀!“李珍同学:别来无恙?”他这样写,“自从你远离家乡之后,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你在他乡还好吗?”他特意把“我”写成“我们”,为的是不让她觉得自己唐突。这样的陈词滥调,宋盼写了多少遍?他非常认真地在信纸上写了,凡有写错,必定重新抄写。称呼也不尽相同,从“李珍同学”,到“李珍”,到“阿珍”,有一次,干脆写上了“亲爱的珍”。一直变化着,不得寸也进尺着,每封信都不一样。但是,终究一封都没有寄走。
寄到哪里去呢?
介绍就介绍吧!
“你的眼睛,很像我的一个同学。”
“是吗?”颜欢欢说,“是大学同学吗?”
宋盼摇摇头。
“那么,”颜欢欢开始猜谜,“是中学?”
宋盼继续摇头。
“难道是幼儿园的同学吗?你好记性啊,还记得幼儿园女同学的眼睛,你是不是暗恋她?”
宋盼摇摇头说:“是小学同学呀!”
“记性真好!”颜欢欢说,“许多高中的同学,我都忘了。”
他们经常相约在一条小河边散步。恋爱就算是这样开始了。像所有的恋人一样,他们拉手、拥抱、接吻,耳鬓厮磨。他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用舌头,将她的牙齿一颗颗舔过来。“你的虎牙,真的好像我小学同学的!”
颜欢欢把他的舌头吐出来:“难道你舔过你小学同学的牙齿了?”
她逼着他要说出那个女同学的名字。她很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那个女同学会令他如此记忆深刻。“那么小就恋爱了啊?你们真早熟啊!”
宋盼极力否认:“怎么可能呢!只是她的虎牙很特别。你也刚好有一只虎牙。”
他喜欢摸她的屁股。颜欢欢有着小巧而饱满的臀部。宋盼抱着她的时候,手总是很快就向下滑,摸到了她的屁股。
“你是不是嫌我胸小?”
他确实很少摸她的胸。她的胸很小吗?他好像没太注意。他并不是没有摸过她的胸,只是他并无印象。他对她的屁股更有兴趣。摸着它的时候,他觉得舒服、满足,并且似乎越来越有激情。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大胸?”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她没好意思把话说全。“为什么不摸我胸”这话她觉得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我是觉得不好意思啊!”宋盼说。
“那你摸屁股就好意思啦?”
“你笑的时候真的很像李珍!”宋盼终于把李珍的名字说了出来。
“你再笑一下呀!”
她似乎是生气了,不但没有笑,反而将眉头拧了起来。
“别这样好不好?”他捧住她的脸,“这样不好看!你笑的时候好看!”
“就因为像李珍所以好看?”她笑了,“你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娶她?”
看到颜欢欢笑了,宋盼说:“你笑的时候真的太像她了!”
“你告诉我!”她说,“你一定要说,为什么不娶她?”
“你是说李珍吗?”
“不是她还有谁?”
宋盼沉默了半天,似乎答案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而得出的。他说:“我都不知道她在哪儿。”
颜欢欢一扭身,一个人跑掉了。
他没有去追她,而是绕进一条小弄,从小弄的另一头钻出来,截住了她。
颜欢欢只管埋着头走路,突然小弄里蹿出一条黑影,把她抱住了。“你神经病,神经病!”她捶打宋盼,竭力要挣脱他。但他抱得实在太紧了,她的乳房被挤得很痛。
他们做爱,总是在银行的一间宿舍里。那是颜欢欢一进银行工作就分配到的。那张床,一动弹就嘎嘎乱响。因此宋盼总是有所顾忌,轻轻地,显得缺乏激情。“到地上吧!”她把被子拉到地上,几乎是把他拖下了床。他们在地上果然就剧烈起来。他还是醉心于她的屁股。他的手,几乎从来都不离开那里。他的手指,有时候就像要钻到她的肉里。她在觉得疼痛的同时,也感到了奇妙的快乐。
不过渐渐她发现,凡是他身心激荡的时刻,都是他们正在谈到李珍的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每次做爱,他们都会说到李珍。她突然明白了,只要一说到李珍,宋盼就激情澎湃。他果真是要把她当成真正的李珍,才会这样!原来,他的心底里,只有李珍。他是一直把她颜欢欢当成李珍的化身啊!
为了报复,颜欢欢把那间银行宿舍租了出去。当他们双双走到那儿,宋盼的体内条件反射似的膨胀起一股欲望时,颜欢欢却告诉他说:“里面住了人。”
这简直难以让人相信!宋盼在颜欢欢的笑容里,看出了狠毒和邪恶。
他们整整一个月都未见面。宋盼一定是觉得,不见面对颜欢欢是一种报复。而颜欢欢呢,她是个沉得住气的姑娘。他不约她,她也就如消失了一般,杳然无声。
一个月之后,他们又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约会了。似乎这两个人,是社会特意剩下来让他们配对的。他们要是不配对,那就只能各自晾在那里,像过年时节屋檐下吊死鬼一样挂着的咸鱼腊肉。
在所有人看来,宋盼和颜欢欢,离婚姻还是越来越近了。双方的父母,对这门亲事,显然都是满意的。逢年过节,彼此已经开始相互走动了。就是当事人自己,宋盼和颜欢欢,也觉得他们即将在某一天去领结婚证,然后办一场风光体面,甚至是铺张的婚礼,此后生儿育女夫唱妇随,一切都将成为必然。尽管彼此间好像并没有可为对方舍生忘死的依恋,并没有非你莫娶非你不嫁的火热劲。但是,似乎也没有分开的理由。尤其是颜欢欢,她发现,宋盼的嘴里,已经很少再提到李珍的名字。不管他是已经将李珍忘记,还是他克制着自己不说,颜欢欢都感到欣慰。特别是她后来了解到,李珍小学一毕业,就作为拖油瓶,随母嫁到了安徽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如今她有没有结婚,生活状况如何,甚至是死是活,宋盼都一概不知。既然如此,她颜欢欢还担心什么呢?
他们手牵手又走到银行宿舍边上时,颜欢欢狡黠地笑问:“想上去吗?”
“都租给人家了,怎么上去!”他在黑暗中有一股幽幽的愤懑。
“想知道租给谁了吗?”她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恶作剧。
“不想!”他恨恨地说。
“是两个小姐哦!”颜欢欢的声音,突然充满了诱惑。“是两个小姐!”是什么样的小姐呢?她为什么要把房子租给她们?她又是如何得知,她们就是小姐呢?她是明知她们是小姐,偏要租给她们的呢,还是事后才得知?她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个呢?
宋盼不禁想入非非。欲望在他的体内鼓胀起来。
“走,上去吧!”她拉起他的手。
宋盼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他迟疑着。“走,快走!”她将他拖进楼道。
房子租出去一个月,现在又属于他们了。进门之后,宋盼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是香味吗?还是一股龌龊的气味?他仿佛看到昏暗的床上,躺着两个小姐。当他躺到嘎嘎作响的床上后,他脑子里的幻象还是驱之不去。
他把颜欢欢搂进怀里,摸她的屁股,摸她的所有地方。他的手,仿佛两张饥饿的嘴,咬着她,啃她,要将她吞噬。这是两个小姐睡过的床呀!她们是裸体而睡吗?她们在这里接客吗?她们在这嘎嘎声中发出放浪的叫喊吗?
淫荡的气息,让宋盼感到了毁灭。
儿子进了幼儿园,颜欢欢突然感觉内心无比空洞。早上7点,她准时将儿子送走。一直要到下午5点,才去把他接回。中间整整10个小时,她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
儿子降生之后,她也从银行辞了工作。她很奇怪自己全无当母亲的神圣幸福之感。有的只是劳累、烦躁,以及莫名其妙的忧郁。她的儿子,肯定是世上最吵闹、最难抚养的。她的耳朵里,整天都是他的哭声。他为什么要哭呢?难道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参透了人世,知道生而为人是一个莫大的悲剧,所以除了吃奶和睡眠,就以全副精力来为生命啼哭?颜欢欢觉得完全无法与他交流,她常常茫然失措,一筹莫展。看他一天到晚张大了嘴啼哭,她甚至连掐死他的心都有。而每当他哭累了闹累了,终于睡着,她又感到无比的悲哀。她是为这稚嫩的小家伙而悲哀呢,还是为镜中日益憔悴的自己而感到虚无、哀伤?她呆呆地看儿子的睡相,似乎除了看他睡着的样子,根本不知道还应该干些什么。看着他一副呆呆的无辜的样子,她内心又充满了自责和忏悔。但是当他一睁开眼,又亮起嗓子大哭的时候,她复又跌入痛恨的深渊。
对于生孩子,她从前是多么的向往啊。当她自己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做家家”。她总是扮演母亲,把洋娃娃抱在怀里,慈爱地抚摸它,或者给它喂奶。她从未想到会厉声呵斥甚至咒骂自己的孩子。当然更不可能想到,有朝一日,她会疯狂地将自己幼儿的屁股拧得青紫,并且内心可怖地生出杀机。
直到和宋盼结婚,她都坚信自己会生下一个英俊可爱的儿子,或者美丽如花的女儿。她将无微不至地呵护哺育他,亲吻孩子的笑脸,听到孩子散发着奶香的笑声,四季如歌,心花怒放。
可是生活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在突然的轻松和清静到来之后,颜欢欢回顾从生产到孩子进幼儿园这段日子,忙碌、混乱、烦躁,一片灰暗。而自己也在那暗无天日之中,迷失了方向。她的脸上,整天是愁苦的表情,似乎她已经彻底丧失了欢笑的能力。她甚至不止一次想到了自杀。她这是怎么啦?难道说,当了母亲,是一件如此可悲的事吗?新生命的降临,难道竟然给人带来的非但不是幸福和希望,反而是绝望吗?为什么别的母亲怀抱着孩子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的是春风般的笑容呢?而自己,却因为儿子的出现,仿佛遭遇了一场灾难!这难道是正常的吗?
她越谴责自己,就越感到郁闷异常。在送走儿子到将他接回的这10个小时里,她常常悔恨交加,以泪洗面。
她似乎每分每秒都在盼望着,盼着下午5点快快到来。她甚至经常想突然就冲到幼儿园,毫无理由地将儿子接回来。她要见到儿子!她要立刻见到他,要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可是,一想到他嘹亮的、执着的、没完没了的啼哭,她又被一阵恐惧包围。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尊瘟神,又急着要把他请回来啊?”她问自己。她竟然被自己问得笑了起来。然而,内心空洞的感觉,又让她不知道如何安置自己。
她每次去接儿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吉铭也在那里。他总是站在远离人群的一个地方,一棵梧桐树下。
这个颜欢欢曾经的恋人,他在和她分手之后,也和她一样,重新找到了对象,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人生真是奇怪啊,当初,他俩在一起的时候,对未来是有过很多憧憬的。好像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对方,就不再会有任何人可以托付终身。彼此离开了对方,都是不可想象的。没有了对方,地球就不会转动了,世界就不再是世界了。哪怕只是平平淡淡的生活,男耕女织,你挑水我浇园,也至少是在一起。谁会在恋爱中假设自己离开了对方,对方会和另外一个人如此耳鬓厮磨终日相守呢?
然而彼此分开了,成为路人,生活却还是真实而鲜活地进行着,并没有因为失去了对方而变得有任何的遗憾和不堪。许多时候恰恰相反,可能过得更好了,更快乐了。没有什么人是必须要和另一个在一起才能活下去的。
你看,那个吉铭,那时候他离她是那么近,是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个人。和他的关系,不说是她生活的全部,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吧。离开他,让他和另外一个女人亲密地在一起,最终与之结婚生子,这对颜欢欢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她自己,也无法想象会和另外一个男人厮守终身。
但生活就是这样的薄情寡义。
和吉铭分手后,他们就几乎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偶然,也会有他的消息传到她的耳朵里来。起初,她对这些消息是有点儿兴趣的。那时候,她还没有认识宋盼。听说吉铭找了一个比她年轻好几岁的女朋友,她的内心竟然涌上很浓的醋意。为什么要吃醋?她自己也搞不清。这个醋吃得完全没有一点道理啊!因为当初,是她要离开他的。他曾苦苦地挽留,几乎要跪下来求她,不要离开他。但是,她去意已决。什么话,什么样的诚意,都无法挽回了!她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去嫖娼。如果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概率会去嫖,那也不会是他啊!在她眼里,他是一个没有多少生活情趣的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赌不嫖。不,到底嫖不嫖她不知道。事实证明他其实是嫖的。但他会犯这样的错误,她是一点都看不出来的。如果不是他亲口承认了,苦苦哀求她,说他只是一时糊涂,请她原谅,如果事实不是在他的嘴里得到证实,如果不是她亲耳听到,她是不会相信这个事实的。一辈子都不会相信!在她看来,他可能有其他种种毛病,但他绝对是个正人君子。所有的男人都有可能去嫖,只有他不可能。但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总是在颜欢欢的生活中残酷地发生了。
她是不能容忍的。她觉得脏。太脏了!那种女人,身体上散发出各种男人体味的烂女人,他是如何将之抱在怀里?两具裸体又是如何下贱地纠缠在一起?而他,又是如何猥琐地进入那公厕般的阴道?
对于这样的男人,她难道还有一丝留恋吗?当得知他有了年轻她好几岁的新女友之后,她的内心,应该是无动于衷呀。甚至暗暗地幸灾乐祸,也属正常心理。但她竟然吃醋了。他是什么宝贝呀?被别人抢了去,她感到无比的失落?那么,当初,她又为何坚决地离他而去,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女人确实许多时候就是这样的,是自己的东西,一样都不能丢。即使是自己并不需要的,是要丢掉的,但是这东西一旦被别人捡了去,被别人当成了一个宝,自己的心里,还是不爽。宁可让它丢在那里,丢在阴暗的角落里,积满灰尘,蒙上蛛网,也不要被别人拿去。哪怕是让它蛀掉、烂掉,也不要它重见天日。
有了宋盼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那些来自吉铭的消息,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了。简直就没有意义。他已经真的完全脱离了她的生活,跟她不再有半点关系。他发达也好,落魄也好。他始终单身也好,他找到了满意的女人组建了幸福家庭也好,都与她无关。她的内心,已不再可能为他而掀起一点点波澜。那个曾经与她花前月下肌肤相亲的男人,已经成为一个了无痕迹的春梦。
看到他和她一样,每天下午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她觉得好笑。假设,他们当初是真正地走到了一起,那么他们的孩子,就是同一个孩子。他们会一起来接孩子吗?一起站在这里,等幼儿园的大门一开,他们就一起进去,接到他们共同的孩子。一人牵着孩子的一只小手,三个人高高兴兴地回家。然而不是。命运没有做出这样的安排。命运让他们聚合,最终又分开了。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孩子。他们的孩子,进入了同一个幼儿园。而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但并不是为了接同一个孩子,而走到一起来了。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见面。
他为什么要远远地站在那棵梧桐树下呢?他发现她了吗?他是因为发现了她,而又不愿意与她照面才躲得远远的吗?他对她,还心存牵挂吗?他还内疚吗?他如今的婚姻,对他来说有遗憾吗?是降格以求吗?如果是这样,她内心有一丝得意呢。那么,若是他今天的婚姻十分美满,他常常为当初与她分手而感到庆幸,如果事实是这样的,那么,颜欢欢又该作何感想?
她远远地看过去,他不是在埋头看手机,就是眺望着别的地方。在她认真地向他那个地方望过去的时候,他从不把脸转过来,向她这里看上一眼。“他是故意的!”她这么想。她突然有了恨意,觉得他很可恶。他是故意无视她,装出冷漠傲慢的样子,来报复她当初的决然。
那么,如果他向这边看呢?如果他主动走过来,和她打招呼,她会接受吗?她会搭理他吗?会和他聊一些家常,进而追忆逝水年华吗?
他如果向她这边看,她反倒会把视线移开,看别处。就像完全没有发现他一样。他上前来打招呼,她也会像当初拒绝他的时候一样,不发一言,无视他的存在。
连她自己都感到意外,每次她去幼儿园,她都会特别精心地打扮一下自己。她这是怎么啦?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吉铭吗?在没有发现他之前,她不是这样的。她觉得自己太不可思议了。居然会为了他,而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了吗?这又是为什么?
她应该嘲笑自己。
她否定了自己是为他而容。不可能,也不值得。那么合理的解释就是,她是故意要向他传达这样的消息:她当初毅然离开他,是完全正确的。她选择了今天的生活,则是更加正确的。难道不是吗?她衣着光鲜,保养有方,说明她的生活优裕、美满、幸福。她要让他知道,他因为当初的错误而失去她,那是人生多么大的遗憾!他失去了她,过上了今天的生活,应该后悔,应该悲伤。尤其当他看到她过得是如此的幸福,更应该此恨绵绵,一辈子生活在悔恨交加之中。
某天她在幼儿园门口足足等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发现吉铭出现。远处那棵梧桐树下,空空的,连树的影子都没有。她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失落吗?她已经习惯每天在这个时刻这个地方见到他了,是吗?一旦他没有出现,她就感到不习惯了,是吗?她希望他出现,很想很想他此刻能够像往常一样,远远地站在梧桐树下,是吗?她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她确实感到了失落。
去了好几个中介公司,见了很多钟点工,都没有满意的。“高素质?高素质不当机关干部,不当大学老师,要当钟点工?”中介都这么说。这个道理说得通。但是,宋盼这么想:“要是活儿干得都没我好,那我为什么要找她来干?”看人家干的活儿,不管是拖地抹桌,还是洗衣做饭,都不如自己,确实是挺闹心的。不过好的钟点工也有,他们遇到过一个。那个人年纪虽然有点大,但活儿干得没啥可挑剔的,只是工资要得太高了。工资高了,要求也就高。否则心理不平衡。有天看见她用擦桌子的布擦了一下地,颜欢欢就说了她两句。活儿干得比别人好的人,自尊心也就特别强。只说了两句,她就炒东家鱿鱼了。颜欢欢跟她赌气,说:“你不干就不干好了!”这个钟点工一走,就再也请不回来了。人家出的工资比他们要高很多,节假日还加钱。好的钟点工在家政服务市场上,比好男人还要抢手。为此夫妇俩还吵了一架。宋盼怪妻子不懂得珍惜,好不容易请到了这么优秀的钟点工,却因为一点小事就将她气走。颜欢欢不服,说:“钟点工是请来干活儿的,不是弄到家里来宠的!”宋盼说:“谁宠她了?”颜欢欢说:“一句都不能说就是宠!”
宋盼没不让她说。但她说得钟点工走了,这是事实。夫妻之间吵架,总不见“真理越辩越明”,而是越吵越不讲理。颜欢欢说:“那我从此不管,你去找!”
小王到宋盼家里来做钟点工,做了一个礼拜了,宋盼还没有认出来她其实就是他的小学同学李珍。他只是觉得这个安徽女人有点眼熟。是在哪儿见过她吗?怎么可能!
她的眼睛里,时常流露出异样的光。当他和她对视的时候,他总会发现,她的眼睛里,有一种他非常熟悉的东西,同时还有更为复杂的内容。这样的内容,是不会在一个钟点工的眼睛里读到的。
“来吴江几年了?”他问她。
“一年多了。”她说。
看见她红肿的手,他说:“生冻疮了?”
她把那只手藏起来,说:“没事没事。”
“你用热水好了!”他说,“你把水龙头往左边拧,就有热水了。”
可她依然不用热水。她的手似乎一天比一天红肿了。他到药店买了冻疮膏给她:“每天多涂几次,肯定会好一些的。”
宋盼很少见到她。他每天一早,就匆匆出门去公司了。每周只有周六下午,她来他家时,他是在家的。“冻疮就是冻出来的,春天一来,你就好了!”他看着她的手说。
小王很难为情地将手藏起来。她抬头瞟了他一眼,又低头拖地了。
每次她的眼光扫他一下,他的心都会为之一动。这眼光里有一种他非常熟悉的东西。但是,他就是想不出来是什么。一个从安徽农村来的钟点工,会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你像我小学时候的一个同学。”有一天他突然如梦方醒,这句话就脱口而出。
小王的眼里,滚动着泪花。她抬起头,看着他。她什么话也不说,就这样看着他。
“是不是?”他激动得声音都变了,“你是李珍吗?”
小王的眼泪,终于落下来了。“不是!”她说着,又埋头干活儿了。
她蹲在地上,宋盼把她拉起来。他一定要她说出来,她到底是不是李珍。“你是李珍,对不对?你真的就是李珍是吗?你说呀!”
李珍随母嫁到安徽后不久,她的母亲也去世了。母亲临终前,非常坚决地把李珍的姓改成了王,让她随继父姓。母亲死了之后,王珍依然一直让自己姓王。这是因为,继父对她始终都很好,视若己出。
她离开家乡出来打工,已经好多年了。一年前,她来到了吴江,这个她真正的故乡。虽然到处都变了样子,但这块土地,这里的乡音,还是让她有一种无比亲切的感觉。
尽管如此,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她其实是土生土长的吴江人。谁都不知道这个土气、沧桑的安徽女人,其实是一个本地人。她当然还会说本地的方言,但她从来不说。她把自卑深深地埋藏起来,她宁愿自己只是一个外地人,一个安徽农村妇女,而不愿让人知道她曾经也是一个纯粹的本地人。
她坐在“老杨婚姻保姆介绍所”里的时候,看到宋盼进来,心跳得根本坐不住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的长相跟小学时候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是一张娃娃脸。他选中了她,是因为她对他开出的价格一点都没有表示异议。而她的心,一直在咚咚地猛跳。她多么希望他选中她,同时又多么害怕去他的家里。她感觉自己的两只耳朵,正在小动物一样弹跳,仿佛要挣脱她的脑袋,逃窜到别的地方去。是自己的心在狂跳吗?心跳又怎么会让耳朵这么跳腾呢?
她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人老实的!”中介老杨对宋盼说。老杨力荐王珍,仿佛是在促成她和宋盼成为一对,又像是在推销一件商品。
“虽然是外地人,”老杨说,“人拎得清的。”
宋盼怎么也不敢相信,他面前的这个人,就是李珍。这与他记忆中眼眸清澈,又有一点强悍的小姑娘,完全判若两人。她虽然看上去也还年轻,但无情岁月的侵蚀和生活的风吹雨打,在她身上是显而易见的。特别突出的一点是,她太土了——她的衣着,她的面貌,她的行为举止,以及她的一口安徽话。
“你是故意的吗?”后来有一天,宋盼问她。
王珍说:“我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你了。我也不想见到你。”
“她是李珍?”这个问题,时时萦绕在宋盼的脑际。她提出来,她不想在他家做下去了,她要走。但宋盼想都没想,就说“不行”。他不让她走。
对于自己的决定,宋盼很后悔。为什么一定要挽留她呢?他这样做,用意何在?他是要挽回一个少年时候彩虹一样瑰丽的梦吗?这个梦随着李珍太过戏剧性的出现,难道没有破碎吗?
难道坚持让她继续在他家干活儿,是一个理智的决定吗?这美好吗?这有意义吗?
那么,由他主动提出,请她走开,结束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就让一切都回归到此前那种单纯的回忆中,是可能吗?
这个王珍,跟李珍,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可以这样想吗?
多少年绕在心头的一个结,竟以这种方式解开吗?宋盼觉得那个心结似乎缠得更紧了。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酸酸的,涩涩的,拿不起,放不下,剪不断,理还乱。
把它抹去,当一切都没有发生?但是为什么自己的眉头会皱得那么紧,为什么会感到惶恐、迷茫,乃至坐立不安呢?宋盼不知道自己面临的将是什么。但他至少清楚地知道,有一些东西,来到了他的面前,他是推不开、抹不去、忘不掉的。
他的内心变得柔软。追忆、怜悯、异常之美。有幸福和温暖吗?还是更多冒险、背叛和偏离?
他决定要在他家之外的地方和王珍见面。
颜欢欢臀部的疖子越来越疼,直到她无法在任何地方坐下来。宋盼认为,只有去买一只塑料桶,才能解决她的问题。
可是他买来的塑料桶太大了。颜欢欢一坐,就掉进了桶里。她大哭起来,不知是疼的,还是气的。
宋盼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她扶起来,其实是把她从塑料桶里拉出来。
“去医院吧!”宋盼说,“这有什么难为情的!”
颜欢欢一直拒绝去医院。她觉得,把自己的屁股彻底亮在医生的面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她忍着疼痛,无法坐下。直到疖子严重发炎、化脓。并且,她发起了高烧。
吉铭看到颜欢欢进来,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完全是路人啊!他戴上大口罩,全身只有那双颜欢欢熟悉的眼睛露在外面。他让她趴到诊疗台上。当然,她必须把裤子拉下来,亮出她的屁股。
有一个声音在颜欢欢的内心高喊:“走吧!快走!离开这里!”但是,她的身体,却是迟钝的。她像石头人一样挪不开脚步。
尖锐的疼痛,从她的臀部发出,巨浪一样击打着她的全身。她忍不住叫出声来。
她的半边屁股,像一只熟透的桃子。吉铭用镊子夹着纱布,挤出了大量的脓水。他把纱布一块块扔进垃圾桶里。颜欢欢听到纱布掉进垃圾桶时,发出了沉闷的声音。“纱布都湿透了。”她想。
挤压时,那种钻心的疼痛,让她一度怀疑,他其实是故意的。他借机报复她,是吗?
但是,手术之后,她回想起来,随着那挤压,连脓带血水被挤出来,伴随着疼痛的,倒是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呢。身体里的不适、肿胀,那种热乎乎、酸溜溜的不洁的感受,随着一阵阵痛被彻底挤了出来。疼痛之后,是一种无比轻松的感觉。
她当然时时感觉到,是吉铭在她的身后。他一言不发。他的呼吸声,都被口罩盖住了。他只是无情地用刀片划开她的臀部,使劲地挤压伤口。他完全不考虑她的感受。病人是否害怕,是否疼痛,这些似乎都不在医生的考虑中。他们对于别人的痛和恐惧,早就麻木了。他们对待别人的身体,就像对待无生命的物体。他们划开它们,修正它们,剜除它们。但是在他面前躺着的,不是普通的病人啊!那是他曾经的恋人。他们的身体,曾经紧密地贴在一起。这不断汩汩冒出脓血的屁股,曾经被他贪婪地抚摸、亲吻。它是他曾经的花朵和苹果,而现在,它只是一件需要挤出大量脓血的丑陋的物体。
她向他道了谢。在医生面前,所有的病人都是弱势的。谦卑、客气,脸上堆起巴结的笑。仿佛自己的身体和性命,都在医生的操控中,取决于他的态度和医术。颜欢欢也不能例外吗?
“回家就躺下,不能坐啊!”他不再那么严肃。当他拿掉口罩时,她看到了他脸上的微笑。
天天都要去一趟医院。天天都要把屁股呈现在吉铭的面前。她羞愧难当。她真的非常希望,自己的屁股上没有创口。它应该光洁如瓷。它应该饱满光滑,散发出奶油和花朵混合的香气。
然而如果是那样,她还需要去吗?
“喜欢葡萄酒吗?”她听到了他口罩后面的声音。这是一个医生该问的问题吗?一个医生,向他趴在诊疗台上的病人,提出了是否喜欢葡萄酒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喜欢的!”颜欢欢说,“但我不懂的。”
“下周末有个葡萄酒会,有个香港来的朋友,他是有名的侍酒师,”口罩后面的声音说,“参加酒会的还有来自法国拉蒙酒庄的庄主。有兴趣参加吗?”
颜欢欢感到兴奋,同时也十分自卑。虽然她也经常在餐桌上喝点葡萄酒,但是,对于葡萄酒,她完全是个外行。她喝不出什么酒好什么酒不好。她更不知道酒还有新世界和旧世界之分。什么左岸右岸,什么法定产区,她更是一窍不通。然而葡萄酒对她而言,仍然是一种浪漫的液体。她想象酒会上男士风度翩翩,女士则优雅温婉,葡萄酒颜色迷人,水晶高脚杯轻轻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完全就是上流社会社交场的具体图像。“我,我……”
“到时候你肯定可以坐了!”他取下口罩,说,“好了,下来吧!”
“我真的要走!”王珍一坐下来,就说。
“你喝什么咖啡?”宋盼问。
“我不要喝咖啡,”王珍说,“那么苦,有什么好喝的!”
“你可以加糖。”
“加糖也苦。我还是喝糖水。”
“没有糖水的。”
“我下礼拜开始,就不做了!”
宋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我把工资结给你吧。”
王珍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她缩在沙发的一角,显得沙发是那么的大。
“我会多给你五百块。”宋盼说。
“我不要你多给。我不要你工资了!”
“你在我家干了半个月,白干吗?”
“就算帮忙吧!”
“李珍你别走,好吗?”
“还是叫我小王吧。”
“你就在我家做吧,到别人家也是做。我这儿工资高。”
两个人相对坐着,咖啡馆里的音乐,善解人意地填补着沉默留下来的巨大空间。
“你怎么有那么多白头发?”王珍突然问。
宋盼摸了摸自己的头:“老了,呵呵。”
“为什么不去染一下呢?”
宋盼奇怪她问出这样的问题,便仔细打量她,像是要研究出,她那一头黑发是不是染出来的。
“我想去染成黄的。”她的表情,突然轻松起来。虽然他觉得她的想法很可笑,但是,她那笑容所透露出来的尚且年轻的女性味,让他感到欣喜。
“染发不好,有害健康!”他说。
“不碰到头皮不要紧吧?”
“头发本身也会吸收有害物质的。它们的鳞状表面,会把染发膏里的有毒物质吸收到血液里。”
王珍很崇拜地看着他:“你怎么什么都懂?”
“这又不是什么大学问。”
“可我什么都不懂!”她的神情有些黯然。
“她爸爸快要死了!”这句话,突然在宋盼的脑子里出现。它从遥远的童年传来,一直传到他的耳朵里,清清楚楚的,就像是有一个人在对他耳语。
“你爸爸,到底是怎么死的?”宋盼好像是没话找话。
王珍摇了摇头,她显然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那个立夏日,你跟我们一起烧野火饭,你是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的,我记得!”宋盼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过去。他真的很想回到过去,想带着王珍,一起回到那片弥漫着青蚕豆清香的田野。
“那个渔夫,为什么那么凶?”王珍答非所问地说。
可是不管怎么样,她开始回忆了,终于被他带往过去。一条通道,在轻柔的音乐声中,被打开了。他们挤进这条通道,向过去漫游。
“现在想起来,他是不可能真的用鱼叉戳我们的,他只是吓唬我们。”宋盼说。
王珍说:“但是他真的好吓人,他的样子就像庙里四大金刚里的一个,他的眼珠子都要从他的眼眶里掉出来了!”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去烧过野火饭。”宋盼说。
宋盼一直都忘不了,当时,李珍对他说:“你过来抱抱我,好吗?”而宋盼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避开了。如果时光倒流,回到那时候,他会抱吗?如果是现在,坐在他对面的王珍,对他说出同样的话,他会觉得意外吗?他会过去把她抱住吗?
虽然他知道,现在她绝对不会再说这样的话。但是,他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要看看她,看她的嘴,好像她的嘴里,是会突然冒出这句话的。
在时间的通道里,走到过去,并没有令他们变得亲密,反倒一切都像梦一样不真实了。宋盼忽然厌倦了这样和她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面对面,说陌生吧,其实是非常熟悉的;说熟悉吧,却有着太浓重的陌生。
如果现在王珍又说:“我真的要走!”那么,宋盼一定会爽快地同意,说:“好吧!”为了让自己安心,他会主动加五百块钱工资给她。如果她接受了,把他给她的钱全部拿了,走人,那么,他会感到特别轻松的。
但是王珍就是不说。她抿着嘴,咖啡也喝完了,话也再没有半句了。她就这样在宋盼的对面安安静静地坐着,好像在跟他比耐心,看谁先坐不下去。
宋盼希望这时候有人打电话给他,这样,他就可以接听电话,打破沉闷的局面。哪怕是颜欢欢打来电话也好,即使她在电话里只是问他:“你在哪里?”他也会主动说:“我马上就到家了!”
他微微转过脸,透过大玻璃向外看。他先是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淡淡的,出现在玻璃上。然后,玻璃外面更清晰的街景,投入了他的眼帘。街道是热闹的,来来往往,走着匆匆的行人。外面的声音,被透明的玻璃隔绝了,熙来攘往的人们和车流,仿佛是无声电影。
他居然看到了颜欢欢!
他的妻子,在匆匆的人流中,走过咖啡馆,走过宋盼身边的大玻璃,从东边来,一直向西边走去。
宋盼没有看错,是她,当然是她,他不会把一个路人认作是自己妻子的。
宋盼突然紧张起来,这是自然的。不过宋盼很快就感到庆幸,颜欢欢从他身边走过,却并没有看见他。两个人之间,只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她却没有发现他。
她只是路过咖啡馆而已。她不会去注意咖啡馆里面坐着的人吧?玻璃虽然透明,但她是视而不见的。
如果宋盼不是正巧把目光投向外面,或者他虽然脸对着外面的街道,目光却只是看着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那么,他也不会发现颜欢欢。他在咖啡馆里,与自己家的钟点工王珍相对而坐,外面走过了什么人,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又怎么可能去注意呢?
只是偶然。
正在他暗自庆幸的时候,一张脸贴到玻璃上来了。是的,是颜欢欢的脸。他的妻子从玻璃外面匆匆走过,却很快又转身回来,回到宋盼坐着的地方,隔着玻璃,对着他看呢!
她虽然匆匆路过,但是她眼睛的余光,瞥到了咖啡馆里的人,似乎看见了坐在大玻璃旁的人,那不是她的丈夫宋盼吗?果真是这样吗?他在喝咖啡吗?他怎么有这个雅兴?是一个人吗?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喝一杯咖啡,对宋盼来说,应该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呀!那么,难道是两个人?那个人又是谁呢?会不会,是她颜欢欢眼花,看错人了呢?其实坐在玻璃旁的人,只是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只是这个茫茫人世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吧?
颜欢欢停住脚步,决定往回走,回走几步,就又到了咖啡馆的大玻璃跟前。她有点近视,所以把脸贴近了玻璃。透过玻璃,她看清了坐在里面的人,正是她的丈夫宋盼。而他的对面,坐着她家的钟点工小王。
宋盼和颜欢欢的儿子宋画,过了暑假就要上初中了。立夏到来的前一天,宋画说,他想跟几个同学一起去笠泽湖边烧野火饭。
“爸爸,你们小时候烧野火饭吗?”宋画问。
颜欢欢抢着说:“别去烧什么野火饭了,那是多么老土的事情!”
宋画说:“可是我想去!老师说,这是传统,是民俗。”
宋盼说:“去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安全。七阳山这片森林,以前被砍伐得很厉害,现在终于又恢复得不错了,要是用火不小心,引起山林大火,那可是太危险了!”
宋画很不屑地说:“老爸你在说什么呀?我们又不去七阳山,七阳山又没有蚕豆。我们是去笠泽湖,那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农田,那里根本不可能着火!”
颜欢欢说:“还是别去了,湖边也不安全!”
宋画倔强地说:“我肯定要去的!我跟同学已经都说好了,他们带锅和铲,还有碗,还有打火机。我负责带盐和味精。我还要带几罐可乐去!”
宋盼看着儿子的脸,觉得他长得跟自己一点都不像。宋画的面容像妈,他生气的时候,眉头皱着,嘴唇噘起来,跟颜欢欢完全就是一样的。
他帮儿子说话:“既然跟同学都说好了,那就去吧!没什么不安全的。只是摘豆子的时候,注意别太野蛮了,不要把人家的地踩坏了,也不要胡乱地摘,否则人家会生气的!”
宋画说:“我知道的,虽然按立夏的风俗,小孩子是可以随便到地里摘豆的,但是弄坏了他们的地,人家也是要生气的。”
宋盼就想起自己当年那次烧野火饭,很不幸,遇到了一个凶神恶煞的渔夫,他竟然不由分说,拿着鱼叉戳他们,把他们追赶得屁滚尿流。
“是和女生一起去吗?”颜欢欢问。
宋画没有否认,说:“有好几个人!”
宋盼的思绪,又飞到了自己五年级时的那个立夏日,为了不被手持鱼叉的人追上,他和李珍手拉手,夺命狂奔,跑啊跑啊,一直跑到嗓子口有血腥味,跑得胸口闷得喘不过气来。
儿子的立夏日,也会有一个女生参加吗?他们一定不会像自己当年那么倒霉,遇到一个仇视孩子的蛮不讲理的渔夫。宋画他们的立夏日野火饭,一定是在清香四溢的田野里,在风和日丽的湖边,开开心心。
妻子为什么要这么问?她不愿意有女生跟儿子一起去野炊吗?这又是为什么?
颜欢欢告诉宋盼说:“儿子在早恋,你知道吗?”
宋盼真不知道。不过,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大的事。即使妻子说的是真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怎么知道?”他问妻子。
颜欢欢说:“我偷看了他的手机。”
宋盼在妻子的脸上,看到了一点邪恶的表情。这种表情,曾经是令宋盼感到恐惧的。那时候,王珍在他们家当钟点工,他约了她去咖啡馆。就他们两个人,在沿街的大玻璃边上坐下来,面对面,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却其实并没有说什么。那天的相约,居然被颜欢欢撞见了!她在咖啡馆的大玻璃外面匆匆路过,却很快折回来,把脸贴近玻璃,看到了里面坐着的宋盼和王珍。当时,颜欢欢的脸上,是漾着笑的。不过,这是一种堆起来的笑,是邪恶的笑,令宋盼不寒而栗。
宋盼害怕妻子的这种笑。这笑,就像一幅面具那么假,又是那么夸张。他无法面对这样的表情。
现在,颜欢欢的脸上,又浮现了这种面具一般的笑。她居然偷看儿子的手机,并且因此发现了他的秘密。
“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得了!他还是小学生啊!”她说。
宋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为儿子辩护,他说:“过了暑假就是中学生了。”
“那也是小孩子!”颜欢欢收敛了脸上的假笑,厉声说。好像早恋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罪,好像犯这罪的,不仅是宋画,还有宋盼。
“他怎么啦?”宋盼觉得事情没多么严重。
“他们竟然已经开过房了!”邪恶的假笑,又回到了妻子的脸上。宋盼觉得身上起了鸡皮疙瘩,他把脖子缩了缩,好像要逃避什么。
“手机上看到的吗?”宋盼怯怯地问。他好像害怕问出一些什么来,但他还是问了。
“这种女孩子,真不要脸!”颜欢欢咬着牙说。
“到底怎么啦?”宋盼突然变得不再恐惧,而是好奇。是的,他的好奇心上来了,想知道在儿子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这种意愿变得如此之强烈。如果现在,妻子把儿子的手机丢给他,说:“你看,你自己看!”他一定会拿过手机,窥探其中的秘密。
而一向,他都不是一个喜欢知道别人秘密的人。对于妻子,也是如此。从前,他知道颜欢欢的前男友吉铭,也是他的小学同学,后来他当上了外科医生,曾经因为嫖娼,所以颜欢欢离开了他。但是,宋盼和颜欢欢结婚之后,他知道,她跟吉铭还是有来往的。她的屁股上曾经长了一个疔疮,化脓厉害,后来是去吉铭那里,由他为她动了手术。他是怎么知道的?是颜欢欢自己告诉他的吗?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之所以忘记,是因为他并没有上心。在这一点上,他是很大度的。对于她的前男友,不只是吉铭一个,他都没有兴趣知道,他不想了解她的过去,一点都不想。他是这样想的,他拥有了她,就是一切。如果过往很重要,那么,她也许就不会跟他相识,更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前男友再重要,也没有他重要,不是吗?
但是此刻,他对儿子的秘密,忽然起了很强的好奇心。如果妻子再不说一个字,坚决守口如瓶,那宋盼就会抓狂,他会被好奇心折磨得坐立不安。他甚至很难保证,如果妻子坚持不说,他有可能以暴力逼迫她开口,把她偷看到的儿子的秘密说出来。
颜欢欢从丈夫的脸上,看到了非同寻常的表情。她突然不想说了,觉得自己如果把在儿子手机上看到的说出来,就有可能给儿子造成伤害。她觉得她要保护儿子,而最好的保护,就是闭嘴。
宋画从外面回来,他用钥匙打开门,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场景:他的父亲宋盼,双手掐住他的母亲颜欢欢。他们显然不是在闹着玩,因为宋画看到,母亲的身体已经向下瘫软,而且她的嘴角甚至泛着白沫。
他大叫起来!
宋盼的手松开了,颜欢欢的身体就像一只麻袋一样,倒在了地上。
不过,她很快就苏醒过来了。她睁大眼睛,茫然地看着四周。她打量儿子,又打量丈夫,似乎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画小心翼翼地上前,在靠近母亲将近一米的地方,谨慎地站定了。他观察着自己的母亲,就像观察一头怪物。最后他轻声说:“我的手机不见了。”
自从跟吉铭参加了一次葡萄酒会之后,颜欢欢养成了每晚在家都要喝一杯的习惯。她购买了专业的红酒柜,还买了一套德国酒具,还有开瓶器什么的。宋盼觉得很好,他觉得妻子一个人在家,能够有所事有所乐,实在是一件大好事。难得没有应酬的时候,他也会跟妻子一起喝上一杯。他的葡萄酒知识少得实在可怜,他从妻子那里学到了很多,至少怎么握杯,怎么晃杯,他是弄明白了。
下午去学校接孩子的时候,颜欢欢和吉铭不再装着彼此视而不见,而是仿佛这是一场每天的约会,他们在梧桐树下聊得很欢。当然主要是聊葡萄酒,有时候也说些别的。每当孩子们从校门口走出来,颜欢欢的心里都会涌上一阵离愁。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他们就这样趁着接上学的孩子回家这点时间,在梧桐树下快乐地聊天,总是觉得很短很短。但是他们又并不愿意提前赴约,谁都没有提出来是不是可以考虑提早半个小时或者一小时就到小学校门口,这样他们的交谈就可以更从容、更充分。没有,谁都没有这么说。
总是宋画先一步从学校里出来。他背着沉重的书包,径直走到母亲面前。而他已经习惯了母亲的身边,是站着一个男人的,他知道这个男人是他同班同学吉圆圆的爸爸。他总是老老实实地叫这个男人一声“叔叔”,然后牵着母亲的手,跟这个男人道再见。
只有很少的几次,吉圆圆先走出校门。这个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对颜欢欢十分排斥。吉铭让她叫阿姨,她非但没有叫,反而好像是给了颜欢欢一个白眼。她总不至于对每一个跟她爸爸热络聊天的女人都这样吧?她为什么会这样?颜欢欢想不明白。只有一种可能,小姑娘知道她颜欢欢是什么人,也许吉铭在她面前说过什么。那么,他会怎么说?他会对自己年齿尚幼的女儿说起自己的前女友吗?说要是自己跟这个女人结了婚,世界上就不会有你吉圆圆这个人了!或者,吉圆圆还会有,但她却是另外一个女孩,而不是你!吉铭会说这样的话吗?如果他说了,那么,怪不得小女孩会对颜欢欢不理不睬,甚至还给她白眼。
颜欢欢自己有时候也会这么想啊!有一次,看到吉圆圆像花蝴蝶一样从学校里飞出来,直向梧桐树飞来,向着吉铭和她站立的地方飞来。颜欢欢的内心突然涌上了一股温情,觉得这只飞过来的花蝴蝶是跟自己有关的,就是冲着自己飞过来的。如果她当初没有跟吉铭吹了,如果他们终成眷属,那么,这个像花蝴蝶一样的女孩,就是她的女儿了!这样想很没道理,是不是?如果颜欢欢和吉铭结婚,那么他们即使生下一个女儿,也不会是吉圆圆。但是内心的温情不讲道理,它就像酒意一样泛起,让颜欢欢的脸都微红了。
小女孩的冷淡和敌意,让颜欢欢很难过。这让她每天在学校门口与吉铭的相会,也变得不是那么愉快了。所幸的是,每次都是宋画先一步出来,他牵着她的手,跟吉铭道再见。他们走出很长一段路,颜欢欢回过头来看,看见吉铭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梧桐树下,好像也在看他们,看她的背影。
所以若干年之后,当颜欢欢在儿子的手机里发现他的恋爱对象就是吉圆圆后,她既惊讶又生气。因为她不喜欢那个女孩!而正当的愤怒是,儿子才上六年级,就已经偷尝禁果了,这事无论对哪个家长来说,都是值得大惊小怪的!要是被老师知道了,要是传出去成为街谈巷议,那面子都要丢光了。颜欢欢认定儿子是无辜的,是受了那个坏女孩的诱惑。
她并没有把具体的情况告诉丈夫,任何细节,她都不向他透露。并且她也没有对吉铭提半个字,她只是帮助儿子把手机里所有的信息都删除了,仿佛这么做能把所发生过的一切都彻底抹去,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她对宋画说:“你给我记住了,你什么都没有做,不管别人说你做了什么,你都不要承认,因为你确实什么都没有做。知道了吗?你听清楚了没有?你要记住!你会记住我的话吗?你必须记住,牢牢地记住!”
宋画在加拿大上完大学,又去美国读了两年研究生。回国后不久,他的母亲颜欢欢就因车祸不幸去世了。那不是她的错,她驾驶着她的迷你宝马,开得好好的,并没有像人们印象中手忙脚乱的女司机一样随意变道。是一辆装满了幕墙玻璃的大卡车,在她边上突然倾侧,在哗啦啦的巨响中,把她连人带车压扁了。
而他的父亲宋盼,似乎是不堪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身体迅速老化,很快就腿脚不灵,不仅不能继续工作,连走路也越来越困难了。
但是他依然坚持每天都要喝一点红酒,这是颜欢欢给他留下来的遗产。经常会嗡嗡作响的酒柜,还有那只剩下了三只的德国郁金香杯,仿佛杯沿还有亡妻的唇印。他越喝越多,总要喝到自己恹恹欲睡,方才作罢。
宋画陪他喝一杯的时候,宋盼总要借着酒意问他,当年他手机里到底有些什么,竟然被母亲发现了。宋画一直记着母亲的话,无论是谁,无论他说什么,自己始终都不能承认对吉圆圆做了什么。是根本没有做,他什么都没有做。那么,又何来手机里有什么这一说呢?仿佛曾经发生过的事,都因为母亲的叮咛而烟消云散。宋画感到厌恶,他觉得父亲口齿不清地拷问他这些陈年往事,非常无聊猥琐。如果是在当年,在他还是一名六年级小学生的时候,父亲这样逼问,他会感觉到父权的威严。但是时过境迁,父亲虽然还远没到老态龙钟的年龄,但他已经未老先衰了。他几乎只能坐在轮椅上,不仅手足绵软无力,连说话都总是含糊不清。脸部的肌肉松弛下垂,嘴巴疲软地歪向一边。这样一副嘴脸,一口口喝着红葡萄酒,喝得嘴唇发紫,倒也罢了。可他却还饶有兴致地追问那似有若无的往事,真的让宋画感到恶心。
宋画有了未婚妻,他们即将成婚。这也许正是他从美国回来的原因吧。未婚妻姚雨婷,是当年同学吉圆圆的闺蜜。宋画在加拿大读本科的时候,吉圆圆就把姚雨婷介绍给了他。她在微信里对他说:“你们是最合适的!”宋画并不知道合适究竟是什么意思,是门当户对吗?还是性情相投?反正没有见过面,只在微信里相见,看看彼此发的朋友圈,偶尔聊聊天,关系几乎没有进展,否则他也不会读完本科又去美国读研。
宋画在微信里聊天聊得更多的对象,是吉圆圆。但是他们似乎都早已经忘记了小学六年级时候发生的事,彼此从不提起。正如宋画的母亲颜欢欢所反复叮咛的,那种事在宋画的生活中其实并没有发生过。无论是谁提起它,都应该不予承认,因为它事实上并没有发生。对宋画是如此,对吉圆圆仿佛也是如此。
吉圆圆早在宋画加拿大读本科的时候就结了婚。她成了一个平庸的晒娃狂魔。每天他都在朋友圈看到她晒娃,连她儿子拉一堆奇怪的大便她都要拍照发朋友圈。有一段时间宋画屏蔽了她,他对她的娃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为她有一个长得如此难看的儿子感到遗憾,更为她每天都要把这么丑的娃在朋友圈晒出来而悲哀。
屏蔽了几天,宋画又把她放出来。放出来之后,觉得讨厌,便又屏蔽。这样反反复复地折腾她,倒像是觉得她很重要,是所有微信朋友中最重要的。比姚雨婷更重要。
与姚雨婷不咸不淡地在微信上交往了一年多,直到宋画回国与她见了面,两个人的热度才上去。这下吉圆圆的遭遇就被宋画彻底屏蔽了,是屏蔽,就是不看她发的朋友圈,而不是删除与拉黑。为了不让她意识到这种不无绝情的屏蔽,他偶然也会点开她的朋友圈,随随便便地给她点个赞。评论是懒得写的,就像懒得再与她聊天一样。可是每次给她点了赞,吉圆圆都要私信他,向他表示感谢。说了感谢的话,接着就向他讨感谢,她总是说:“你们越来越热络了,是热恋了吧?要感谢我这个红娘哦!”他当然只能说“谢谢”。吉圆圆说:“怎么谢?”宋画如果说:“你想怎么谢?”那么对方的话就会很多,话匣子就打开了。因此他常常只是发一个表情,有时候是愉快的表情,有时候是发呆的表情,反正给对方的感觉是,他并不想多说一句话。
在宋画的婚礼上,宋盼喝醉了酒。他坐着轮椅登上婚礼舞台讲话。他的讲话既含糊又冗长,人们根本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大家全然不顾台上的新郎父亲在说些什么,只顾觥筹交错,喧哗不已,仿佛故意要大声吵闹,把台上梦呓一般的讲话完全淹没。扩音设备怪叫了几声,似乎在提醒宋盼不必再讲,还是下去吃菜喝酒比较合乎时宜。但是宋盼就像一个麦霸,握着话筒紧紧不放。嘴里嘟囔着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说,天知道他说了些什么。直到最后,他流下了眼泪。他的眼泪是无声的,却比有声的讲话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他哭了!”“他哭了哎!”婚礼大厅终于有了短暂的安静。人们不想听宋盼讲话,却愿意用几秒钟的时间看他流泪的样子。
后来他喝醉了。他没有大吵大闹,他已经失去了武醉的能力。当然,在一片欢乐的喧哗声中,在笑声、说话声、此起彼伏的猜拳喝令声中,他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不可能有任何作为。他只能在轮椅上睡着。坐是这个姿势,睡也是这个姿势。
王珍的头发也白了,她在发廊染了发。染得有点过黑了,让人一望便知那并非她头发原来的颜色,甚至就像一顶假发,重重地压在她的头上。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吴江这个地方,她出生的地方,却又是她的异乡。她熟悉这个地方,熟悉很多人。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程度,其实远远超过许多纯粹的本地人。至少可以这么说吧,许多当地家庭中有什么样的秘密,什么样的悲欢离合,她了解得非常深入。因为很多年来,她一直都从事家政服务。她是一个外来人,但她却深入这个地方的内部,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看到了这个地方的灵魂——有一些温情,更多的却是冷酷甚至残忍。
如果她是一个作家,不,无须任何写作技巧,她只要把所见所闻如实记录下来,就是可读性很强的作品。其中的人生况味,足以让无数自以为是的虚构和想象黯然失色。她不爱说话,一是性格使然,更因为她见得多了,早已见怪不怪,什么样骇人听闻的事情都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过。发生过就像没发生过一样,再惨烈的伤痛,再不可思议的事件,一阵风狂雨猛之后,终究归复平静。人类对于别人的痛苦,总是不能感同身受。历史上的血雨腥风天翻地覆,其实都只是故事,愈酷烈愈精彩,如此而已。
王珍当过钟点工,在医院当过护工,还养护过道旁的花木。她的工作经历如暗夜繁星,即使坐下来耐心回忆,虽然历历,也是多不胜数。在小学同学宋盼家里当了很短一段时间的钟点工,却让她有点刻骨铭心。倒不是说发生了什么情感的纠葛,她只是应男主人之邀到咖啡馆小坐,喝了一杯苦涩的咖啡,在她看来花钱喝这样的东西完全是自讨苦吃。他们甚至没有说上几句话,她记忆犹新的是,她发现了宋盼头上的白发,并且直率地指出了这一点。其他,似乎什么都没说。没话可说,也没来得及说。只是相顾无言,喝着加了两个糖包还是很苦的咖啡。这时候咖啡馆的大玻璃外面,出现了一张脸孔,是女主人颜欢欢像面具一样的笑脸。然后颜欢欢走了进来,就像演电影一样,给了她一个耳光。剧情就是这样。她挨了打,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用手捂脸,也没有反手一记以挽回尊严。她只是默默起立,走出咖啡馆。外面的空气很好,清新自然。咖啡馆里虽然香气四溢,但总让人感觉到有一股混浊的气息,让人呼吸不畅。王珍走在街上,觉得特别的神清气爽,好像一个耳光反倒能让人内心平静得有点美好。
二十多年了,她一直都潜伏在这个城市,与宋盼鸡犬之声相闻,却再不相往来。直到有一天,颜欢欢惨死在一辆满载幕墙玻璃的大卡车下,这个事件成为街谈巷议,王珍才恍然想起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家庭,男主人宋盼曾经是她的小学同学,他们曾经一起参加过一次未遂的立夏日野火饭。而惨死的女主角,曾经赏给她一个耳光。那是一个很响亮的耳光,打在脸上并不觉得痛,只是响,脆响。
以她的阅历,最终总结出来,干什么工作都不如在医院当护工好。王珍喜欢上了这个工作,较之于从前当钟点工、当保姆,医院护工是最为轻松的。只要坐在那里,病人要什么东西,就递给他。病人要上厕所,就扶他去上。而她所护理的病人,常常都是安静的,他们除了会像孩子一样喊痛,其他时间都在昏睡。其实就是等死。是的,王珍的手上,不知道送走了多少病人。他们的弥留之际,有她陪伴,她看着他们闭眼昏睡的样子,知道他们其实已经退出了生活的舞台,他们根本不再属于这个花花世界,他们徘徊在一个尴尬的地带,貌似生,实为死。可以视为生的整理运动、死的准备动作吧。因为看得多了,他们的死,已经不能引起她任何心灵波澜。就像看着一片枯叶从树上落下,就像看到锅里的螃蟹挣扎了几下,由青变红,不再动弹。在她眼里,仿佛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切该来来,该去去,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也许更重要的是,这份工作的酬劳比做钟点工或者带孩子往往要更多一些。那些临终者的家属,通常是愿意多花一点钱来换取自己的自由的,这也让他们向往自由的心得以安宁。有王珍这样的专业人士代替他们照顾、陪伴病入膏肓的亲人,他们既减轻了负担,又不用为此感到歉疚,甚至反而更加放心,获得轻松的同时又尽了孝道,不说两全其美,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接到宋画的电话,王珍一开始是拒绝的。她确实很忙,医院里最不缺的就是病人,这个世界也从来都不缺少弥留者。她必须要把眼下的病人送走,才算完成一桩工作。她不能把客户半途扔下。但是宋画在电话里苦苦请求,说一来他久闻王珍大名,知道她是一位德艺双馨的护理工作者,另外,父亲也特别点名想要得到她的服务。宋画说:“父亲几次想要自杀,如果你不肯答应,可能他明天就死了!”
王珍送走了眼前的一位老婆婆,她的身上已经没有一点肉,完全只剩一副骨头架子。依王珍的经验,她早在半个月前就应该走了。但她偏偏顽强,风中残烛的火焰飘飘忽忽,就是不肯熄灭。一熬又是半个月。她终于走了,虽然顽强得出乎王珍意料,但她终究还是熬不过生死之判,丢下一副骨架飘然而去。
王珍带着一丝难得的感慨来到宋家。坐在轮椅上的宋盼,脸上浮现了松松垮垮的笑容。他含糊不清地叫着她的名字,而她则以职业化的眼光,打量了这套房子。原本的奢华已经不复,到处都呈现出杂乱破败之相。王珍不由得再一次感慨,人生真是无常,昔日闪金耀银的老板家里,如今竟是如此的不堪!有钱又有什么用呢?有钱还须有好的身体来享用啊!只能终日在轮椅上瘫着,话都说不清了,手脚不听使唤了,脸部的表情也非内心使然而是自作主张了,落到这种地步,钱又有什么用呢?
她为自己感到庆幸。虽然这么多年似乎一直做着寄人篱下的工作,但是身体棒棒的,吃用开销也都不愁。作为一个女人,始终单身,终是缺憾,但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倒也轻轻松松,没有任何负担。对比宋盼的生活,王珍感到高下不难判断。如果人生有如果,可以重来,要她在自己和宋盼两种类型中选择,她宁肯选择自己这种。她因此心情特别好,竟默默在心里唱起了流行歌《小苹果》。
宋盼的心情其实也是愉快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开心了。事实正如宋画所说,宋盼早就厌倦了这种半死不活的生活,他几度想要自杀,都没能成功。他希望儿子能够有点孝心,去多弄一点安眠药来给他,让他吃下去就此长眠,以摆脱这痛苦无望的人生。或者干脆找根绳子,打个漂亮的结,套进他的脖子,然后一拉,也可以将他送往无痛无苦之境。但是宋画很为难,他对宋盼说:“老爸,你觉得我能这样做吗?你是要让我背上杀父的骂名吗?你是要让我的灵魂永远背上一个十字架吗?”
宋盼一声长叹。世界一片光明,但光明是别人的,黑暗却属于自己。他摇着轮椅来到窗前,试图从窗口翻身下去。但是别墅二楼的窗口,离地才多高呀?能把自己摔死吗?何况,他早已经丧失了站起来的能力,又怎么爬上窗台呢?他看着窗外的树上,小鸟在呢喃,世界就像画一样美好。这种美好,在宋盼看来,就是一种炫耀和嘲讽,它仿佛在说:“怎么样,漂亮吧?但不是你的,没你的份,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的心,已经完全沉入黑暗之中,那不是死亡,却比死更黑更暗的。
王珍的到来,仿佛射进来一道光,让他的心头一阵暖暖的。这暖暖的风吹得他软软的,他就想哭。是啊,除了眼泪,他又有什么更好的东西能够奉献给终于到来的王珍呢?
王珍勤快的双手,很快就把混乱不堪的屋子收拾得稍微像个样子,端茶喂饭更是不在话下。
“我有过很多钱,很多很多的钱!”他像是牙牙学语的孩子,舌头僵硬地对她说。
王珍的反应很冷淡,她知道他很有钱,他家就是她心目中有钱人的家。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她曾经有过在他家当钟点工的经历,她亲眼看见了他家的日常生活。
“但,但是,现,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说。
她很讨厌他这么说。跟她说这些做啥?是想要克扣她的工资吗?她其实一点都不担心这个,因为他的儿子宋画已经把半年的工资都预付给她了。
“我要是有很多钱,全、全部都给你!”他虽然像是嘴巴不听使唤,但是,总是努力把一个字一个字像骨头一样吐出来。
王珍在心里冷笑了。他这副样子,跟她说这个话,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有什么意思呢?哄她高兴吗?她会因为他这样说而感到开心吗?真是见了鬼了!把她当什么了?她虽然穷一点,但并不弱智。
“让、让宋画多……多给你一点钱!”他吃力地说。
她终于忍不住说:“不需要,我要我的工钱就可以了!”
“多、多给一点!”他说得很认真,但是在她眼里,却是一副很卑鄙的样子。
她当然明白了,他这样说,就是为了讨好她。他都这副样子了,只能讨好别人。现在伴着他的,只有王珍,他只有讨好她。他如果不讨好她,又去讨好谁呢?只有讨好她,才能得到一些实惠。
其实他不用对她说这些,她也会尽心照顾他。这是她的职业。当然,更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小学同学,他们曾经在一个立夏日,一起去笠泽湖边烧野火饭,结果遇到一个凶神恶煞的渔夫,举着鱼叉追赶他们。他们手拉着手,夺命狂奔,一直跑到嗓子口冒出血腥味,跑得胸口闷得几乎无法呼吸了。
她照顾得很好,帮他擦洗,衣服也勤换。但是他嘴里的臭气,是那么浓重,实在让她受不了。他不开口还好,偏他又是喜欢唠唠叨叨,说一些无用的废话。他一说话,臭气就从他嘴里散发出来,熏得她不得不屏住呼吸。这对她是多大的折磨呀,她还从未遇到过一个病人的嘴里,竟能喷出如此要命的臭气呢!
她戴上了口罩,只把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即使这样,她还是不希望他讲话。他只要一开口,要命的臭气就会让她几乎窒息。
她几次都想给宋画打电话,告诉他,自己的身体好像出了点问题,整天感到头晕,所以呢,就不能继续照顾别人了,只能自己回家好好治病休养。但是她终究没有说,没有给宋画打过一个电话。
她能够想象得到,如果她不干了,走了,离开这个地方,那么宋盼一定会一下子跌进绝望的无边黑暗中。她感觉到了他对她的依赖,是的,感觉到了,她对于他,已经是摇摇欲坠的生命里唯一的支柱了。
她终于没有由着自己,离开宋盼。她坚持着,坚持了下来。她忍受着恶臭,忍受着他可鄙的唠叨,忍受着她其实不想忍受的一切。
有一天他摸了一把她的屁股。肯定不是无意间碰到的,而完全可以确定他是故意的。他的手,平时好像完全没有力气,连筷子都拿不起来。它总是软软地搁在轮椅的扶手上,跟一块抹布搭挂在上面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它竟突然有力地摸了她一下,是的,摸的是屁股。这个动作,绝非偶然,他是故意的。也许他是蓄谋已久,他一直都在等待机会,要摸一把她结实的屁股。可是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一定为此懊恼不已。但是他色心不死,他一直在准备着。直到有一天,如有神助,他的手上突然像是注入了一股力量,手臂不仅能够轻松地提起来,而且,还能向她伸去,在她的屁股上,狠狠地摸了一把。
他猥琐地笑了起来。
王珍随手就给了他一个耳光。打在他松弛浮肿的脸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这声响,让她想起了过去,在咖啡馆里,颜欢欢当着宋盼的面,也是甩出了一个这样响亮的耳光。那个耳光是打在王珍脸上的。
宋盼呜呜地哭了起来,完全就像一个无辜的孩子。眼泪鼻涕一齐下来了,在他变形的脸上闪亮。臭气又弥散开了,令王珍感到一阵晕眩。
随他去哭吧!王珍就想走开。一个人愿意哭,就应该让他哭。如果劝他别哭,他可能会哭得更加来劲。
她走到院子里,脱下口罩,清新的空气让她仿佛获得了重生。空气是甜的,好像还有隐隐的蜡梅花的香气。啊,是冬天了呀?快要过年了吧?该春运了吧?许多在城里打工的人,都要准备买火车票回老家去呢!但是她会回安徽去吗?安徽已经没有了她的亲人,她孤身一人漂在这个世界上,如今做着把弥留的病人送走的工作。平时倒也并不觉得什么,逢年过节,她就会从内心深处生出一股悲凉来。她就像孤魂野鬼一样啊!没有自己的家,没有子女,没有亲人,家家团聚的日子,自己到哪里去才好呢?
她突然感到,能在宋家,守着宋盼,是一件可以令她心安的事呢!虽然他已经是废人一个,虽然他的嘴里会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但是,年关将近,这正是她的栖身之所。她可以像个女主人一样在这大宅子里,买菜做饭照顾病人,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机勃勃。
她知道宋画不会来。他已经把半年的工资都付给了她,还明确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只要你照顾得好,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她站在院子里,贪婪地呼吸着有蜡梅香味的清凉空气,屋子里呜呜的哭声越来越轻,最后变得一片寂静。
等她返身回屋,打开客厅的灯,看到坐在轮椅里的宋盼,正瞪大眼睛看她呢!他的眼睛睁得真大啊,目光中充满了期待与渴望。她清楚地听到他说:“你过来抱抱我,好吗?”
她像是忘记了他嘴里的恶臭,口罩都没有戴上,就缓缓向他走去。她走近他,她蹲下来,把他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小姑娘的声音:“你过来抱抱我,好吗?”那个小姑娘就是她呀,50年前在暖风浩荡的笠泽湖边,她就是这么对宋盼说的。
荆歌,号累翁,苏州人。出版有长篇小说十部、中短篇小说集多部、收藏文化随笔集三部,以及书法作品集《荆歌写字》。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近年发表、出版《诗巷不忧伤》《芳邻》《音乐课》《记忆开出花来》等多部少儿长篇小说。曾在杭州、苏州、宁波、成都等地举办个人书画展。